乔欣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挂职实践基地揭牌

201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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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董洪亮)4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

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董洪亮)4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基地落户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的具体举措,也是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结果。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最高层次的学历教育,肩负着创新学术研究、培育社会骨干、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调整和改革也显得越来越有必要。

石亚军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与全国先进基层司法机关合作,建立一批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基地,是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全面强化实践能力、国情意识培养的一种尝试和摸索。让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进入基层挂职锻炼,是强化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国情意识的有效途径之一。

首先,法学博士研究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进行挂职实践,有助于培养博士研究生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有助于引导学生立足于现有国情、现有制度框架,针对现有问题展开有建设性的、有实践意义的研究,既利于塑造学生踏实、稳重的学风,又能保证人才培养的实效;第二,法学博士研究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进行挂职实践,有助于博士研究生将所学理论用于指导实践,理论和实践真正相结合,在“干中学,学中干”,达到学以致用,学而能用,学用相长,有助于培养博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博士研究生发现法学理论研究的新课题和新视角,从而以实践反哺理论,促进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第三,法学博士研究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进行挂职实践,有助于让博士研究生真正了解实际,有助于让博士研究生参与社会主义司法的生动实践,有助于让博士研究生及时汲取中国司法的新鲜经验,有助于让博士研究生真正深入、透彻、全面地了解国情和理解国情;第四,法学博士研究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进行挂职实践,有助于促进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有助于促进法学理论与中国国情、中国问题、中国实践的互通,是未来中国的法学理论和研究能够长于中国土壤、成于中国社会、用于中国实践的最佳方式之一,有助于促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朱亚斌主持本次活动。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于志刚教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种松志、新安县委书记王敬林、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