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健的自辩 褚健的两份“自辩书”:代持者卷入中易和股权之争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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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涉及褚健一手创设的中易和,及经营多年的中控系企业."9月12日中午,辩护律师周泽身背双肩包,在杭州萧山的一家酒店门口谈及此事,语气沉重.这一天上午,周泽刚见过狱中的褚健,为时两个多小时.在此期间,办案机关起诉意见也基本成形.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除此前通过律师发出的公开"自辩信"之外,褚健还针对起诉意见中的关键事实拟写了更详细的说明信.原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2013年10月19日以涉嫌贪污罪被浙江省检察院拘捕.案件尚处在起诉审查阶段."浙江检察院介入了

“涉及褚健一手创设的中易和,及经营多年的中控系企业。”9月12日中午,辩护律师周泽身背双肩包,在杭州萧山的一家酒店门口谈及此事,语气沉重。这一天上午,周泽刚见过狱中的褚健,为时两个多小时。

在此期间,办案机关起诉意见也基本成形。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除此前通过律师发出的公开“自辩信”之外,褚健还针对起诉意见中的关键事实拟写了更详细的说明信。

原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2013年10月19日以涉嫌贪污罪被浙江省检察院拘捕。案件尚处在起诉审查阶段。“浙江检察院介入了褚健中控系和中易和的股权处置。”

此案已被指定由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判很有可能亦将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目前,周泽正在申诉希望另设审判法院。

事发前,身为浙大副校长的褚健,被视为这波反腐大潮中落马的“小老虎”。但具体所涉的罪名和金额,目前官方均未予公布。

由于褚健本人在科研、教育、商界等领域取得过较大成就,并在境内外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此案涉及20年来,校办企业在改制后的运行过程中牵涉到的产权归属、股权交易、经营管理,产学研合作模式等典型问题。由此,备受外界关注。

褚健拘捕后,案件从侦查到递交起诉审查,至此一年只差一个月不到。尤其是年产值超过30亿元的企业,正面临一场无可避免的动荡。

21世纪经济济报道记者还获悉,褚健除已流出外界的自辩书外,还曾针对起诉意见中涉及的科研资金和相关资产,有过逐条书面回应。由于检方尚未公开起诉书,褚健第二份自辩的具体意见也尚未向社会公开。

根据接近办案机构的人士透露,起诉意见所涉大部分事实集中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主要针对浙大中控从浙大海纳剥离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焦点在于褚健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侵吞国有资产,存在贪污受贿行为。

由于此后褚健通过代持,掌控产学研平台公司权益,办案机关选择将部分权益、资金先行追缴。这也是目前案情外褚健家人与合伙人选择公开陈情的因素之一。

中易和股权动荡

褚健出事后,一直处于沉默中的20多岁的独女禇燕芸向褚的多位合伙人发出了一封信。

触动她“不再沉默”的是浙江杭州的一家上市公司巨星股份的 一则“投资增资公告”。类似的公告至今已经披露过三份。

第一份公告披露时间在5月8日,编号为“2014-028”的公告称,巨星股份已经和浙江创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了创瑞公司持有的中易和科技公司22.72%的股份,股权转让款为1800万元。

中易和是褚健创办中控系企业后的又一“派系”。中控公司在十多年前从浙大海纳剥离出来的DCS业务后,经褚健团队多年打造,至出事前的2012年度,中控科技拥有4000多名员工,年产值达30多亿元。

褚健方面称,中控科技制定了国内自动化行业的第一个国际标准,不仅占领了国内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还迫使跨国企业降价至原先的三分之一,为国家发展节省超过四百亿元的建设资金。

“中控已经长大,相信它在金建祥叔叔的带领下,可以继续完成更为辉煌的业绩。而他因此也能够抽出时间建设中易和公司的几个模块业务,为中国再打造一个中控。”褚燕芸回想其父出事前的谈话,褚健在打造中控系的同时,也在中易和科技上花费近10年。两者同属“产学研”一体化的平台。

根据资料显示,中易和科技公司(集团)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6600万元,旗下已形成军工、新能源、节能产业、机器人(300024,股吧)生产等四大块模块业务共五家企业。临褚健被拘押之际,其股东共有三名自然人和两家机构股东构成,持股比例分别为,施一明占比31.

82% ,为第一大股东。其次分别为金建祥占比 22.72% ,张伟宁占比13.64%,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比 9.1% ,浙江创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2.72%。

第一份公告中,被巨星科技收购的股份正是创瑞投资的22.72%股份。创瑞投资主要股东为,应佩华出资 234 万元,持有创瑞投资 90%股权;陈小红出资26万元,持有创瑞投资10%股权。

上市公司曲折控制

5月23日,一份盖由创瑞投资公章,并签有“应佩华”和“陈小红”名字的“紧急报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说明股权情况。

此份报告试图说明,原持有中易和22.72%股权的创瑞投资股权转让协议书上,虽然经法定代表人应佩华签署、盖章,并不代表实际股东权利,相关文件、协议效力存在法律效力瑕疵。

上述报告称,应佩华的90%和陈小红的10%的创瑞股份实际上均是为褚健代持,协议并不代表股东或其家属授权,目前时候追认也无法获得。由此,报告要求证监会立即终止并撤销创瑞投资与巨星科技《股权转让协议》。

监管部门是否收到此份紧急报告,并采取相关举措,截至发稿之时,21世纪经济报道没获得证实。

6月21日,巨星科技再次公告披露关于中易和股权的变化情况。这份编号为“2014-039”的公告称,中易和原股东进行了调整和整合,股东由原来股权整合变更为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易和 77.273%股权)和创瑞投资(持有中易和 22.727%股权)两个股东。

2014年6 月 20日,巨星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与创瑞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与中易和签订的《投资协议》,改为与伟明投资签署《投资协议书》,通过增资4,589 万元持有伟明投资30.09%的股权,间接持有中易和 23.251%的股权。

如照此方案,巨星科技持有中易和的股份反而比之前多出了0.531%。

“根据资本迹象,最终目的是控制中易和。”褚健的辩护律师周泽认为,巨星公司显然对中易和“志在必得”。

7月17日,巨星科技再次发布公告,披露伟明投资对中易和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持有中易和88.66%股权,由此,巨星公司进一步间接持有中易和26.68%股权。

褚健通过律师传达的信息,伟明投资对中易和股份的持有,实际上也是他出资,系为他代持股。褚健狱中得知巨星曲折进驻中易和的消息后,痛心疾首,他“精心规划并最为看重的中易和,就这样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亿元“赃款”与股权交易

巨星公司转让中易和股权一事,发生在褚健被羁押期间。褚健在2013年10月19日被浙江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并在之后正式逮捕,至2014年7月25日结束侦查。周泽透露,其间一直不允许律师会见。

办案机关其间介入到处置之中,有多路代持者的资金被视为涉案资金追缴。应佩华、陈小红统一创瑞公司转让持有的股权后,即将相应股权转让款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到浙江省检察院指定账户上。

此外,中易和股东施一明、张伟宁对中易和股份的持有,实际上也是褚健出资,系代褚健持有。“他们同意被检察院胁迫配合进行了"退赃"。”周泽透露,其中施一明向褚健借款2100万元,加上利息合计被“追缴”2765万元。

另外,张伟宁借款900万元,加上利息合计被“追缴”1185万元。

当初褚健借给中易和作为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也被加上利息合计4311万元,被检方作为赃款予以“追缴”。

根据周泽掌握的情况,这些被检察院“追缴”并扣划到检察院账户的资金,合计1.0015亿元,均来源于巨星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仇建平。

8月14日,褚健的辩护律师周泽,就关于原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议案管辖问题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紧急意见函”。

律师意见书称,浙江省检察院在侦查中还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控集团有关管理人员上缴上亿元钱款打入检察院账户,有的人被迫借款交钱。对于周泽的质疑,截至发稿之时,21世纪经济报道没获浙江省检察院及相关机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