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哲名言 言浩:李远哲 莫再为人乱背书

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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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台湾最高学术研究机构,"中央研究院"爆发所长贪渎自肥案.生物医学科学研究所所长被检举以公家经费研发出两种人体专利试剂,交由妻子成立的公司技术转移,再卖给"中研院",4年来获利至少1500万.检方以大动作搜索"生医院所"以及他妻子成立的世基公司,带回陈所长和助理等11人问话,还扣押了大批证物.陈所长在检方约谈后以60万元交保.他对于贪污部份全部否认,强调自己只负责研究,但为什么他没有利益回避,则仍然没有厘清.陈所长在旅美期间,研发了治疗庞贝氏症的新

台湾最高学术研究机构,"中央研究院"爆发所长贪渎自肥案。生物医学科学研究所所长被检举以公家经费研发出两种人体专利试剂,交由妻子成立的公司技术转移,再卖给"中研院",4年来获利至少1500万。检方以大动作搜索"生医院所"以及他妻子成立的世基公司,带回陈所长和助理等11人问话,还扣押了大批证物。

陈所长在检方约谈后以60万元交保。他对于贪污部份全部否认,强调自己只负责研究,但为什么他没有利益回避,则仍然没有厘清。

陈所长在旅美期间,研发了治疗庞贝氏症的新药,这项罕见疾病用药,2006年获得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及欧盟的上市许可后,原本无药可医的庞贝氏症,每年有上千名病童因此获得重生的机会。陈博士因而享誉国际。最近上演的好莱坞新片《爱的代价》(Extraordinary Measures),是以他发明庞贝氏症解药为故事蓝本,由哈里逊福特主演。

一向被视为地位清高、受人景仰的学术机构,发生了这种案件,虽然还只在调查阶段,也引起各方的侧目与关注。"中研院"召开记者会,发布一份声明,表示生物科技产业是当前积极推动的重点产业,但台湾生技产业缺乏经验,相关法规尚未完整建立。

2006年初,依"中研院"研究成果发展管理要点及行政流程,经报备核准后,专利技术转给"世基生医"(陈所长妻子的公司)。"生医所"于2007年依采购法,连续三次以公开招标方式办理试剂的采购,皆因未达法定数而流标,后续的采购就由世基生医得标。声明中强调尊重检调,又说陈所长学术成就卓越,所开发的新药造福无数病患,平日热心公益,经常捐献所得。

在检调单位尚未正式提出起诉书之前,当事人与任何不相干的人,都不该七嘴八舌的发表意见,避免影响视听扰乱案件的调查。但是台湾素来有"媒体办案"之风,如果能先在媒体上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舆论,经常可以影响法庭的判决结果。

"中研院"的声明,大力赞誉陈所长的学术成就、热心公益、经常捐献所得。所长的友人也说;陈如果爱钱,在美国开公司就可以,为何要贪这种小钱?这些理由,都可以在起诉以后,在法庭上向法官细细陈述,现在说出来给谁听呢?明摆着是意图制造舆论。

事关"中研院",前院长李远哲当然有话说。李博士为陈所长的人格背书,上次出境前两人曾谈起想到非洲当义工的事,以自己对他的了解,相信陈所长绝不是那种贪污的人,那种非常喜欢金钱的人。

李先生的背书令人胆战心惊。2004年他的诺贝尔光环仍然闪烁,公开挺陈水扁选"总统",李院长临门一脚为绿营增加了约3%的选票。如今事实俱在,证明陈水扁是台湾少见的大贪污犯。李先生的学术成就自有定论,他在逻辑推理上似乎还需努力。只谈了一下去非洲当义工的事,怎么就得到结论陈某决不是那种贪污的人,非常喜欢金钱的人?或许诺贝尔奖得主,只在某个学术领域上受肯定,判定什么人贪污,有时候会颇有谬误。

"中研院"第29次会议在台北召开,翁"院长"写信给每位"院士",要求大家签名支持陈所长。许多"院士"对此不满。有人说:"翁院长发这封信不恰当,再附上自己对此案的看法,更不妥当。院长未必掌握全部的状况,会不会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一些?""这封信是律师所写,中研院用公帑为他请律师写信,说难听一点,有串供的嫌疑。

"翁"院长"澄清没有为陈所长请律师,发信的是陈自己的律师。但是"院长"具名发信,要求众"院士"签名支持,立场已经很明确。

司法独立、尊重司法的观念不容易建立,台湾还有不少高等知识分子,也浑浑噩噩的跟着"媒体办案"随波逐流,没掌握情况就率先表态,忘记了学术研究的客观原则,也失去公正分析的立场。(言浩曾任联合晚报主笔中国时报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