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判刑 张曙光一审被判死缓 苏顺虎被判无期徒刑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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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央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曙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苏顺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午10点开始,审判长杨子良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宣读了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在解决蓝箭列车使用

央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曙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苏顺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午10点开始,审判长杨子良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宣读了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在解决蓝箭列车使用及列车配件销售、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审判长: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杨建宇、戈建鸣、王建新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 181 315.35元。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张曙光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判决对十三起犯罪事实认定一一进行了阐述。

张曙光受贿最大的一起,是接受武汉正远铁路电7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850万元。其中曾以帮张曙光参评院士为名,送来500万。

张曙光:三个因素,第一,我的职务我是受贿;第二,他确实有托付之意;第三,他确实把我评院士当成他自己的事。

张曙光曾供述,以参评中科院院士需要钱为借口,先后收受2300万,法院经庭审查证,实际收受1600万,张曙光供称,他在参评院士过程中没有向相关人员送过钱,只打算事后送点礼品或营养品,经查,赃款一部分被张曙光交给他的妹夫保存,另一部分被他本人和情妇使用。

审判长:被告人张曙光所犯受贿罪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因涉嫌受贿被调查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面对死缓的一审判决,张曙光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另外,根据北京高院指定管辖的决定,张曙光情妇罗某涉嫌犯罪一案已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