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光判几年 黄志光数罪并罚被判刑14年

20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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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陈泽秀) 深圳是黄志光的发迹之地,也是落马之所.现年59岁的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曾任汕头市委书记的黄志光,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550万元.非法持制式猎枪及气枪7支,以及曾在深圳"卖官"提拔下属.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黄志光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所查处的玉器.枪支等物品处以没收.黄志光是广东近年查办的为数不多的地级市原"一把手".搬运工出身官至正厅级黄志光是广东海丰人,1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陈泽秀) 深圳是黄志光的发迹之地,也是落马之所。现年59岁的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曾任汕头市委书记的黄志光,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550万元、非法持制式猎枪及气枪7支,以及曾在深圳“卖官”提拔下属。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黄志光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所查处的玉器、枪支等物品处以没收。黄志光是广东近年查办的为数不多的地级市原“一把手”。

搬运工出身官至正厅级

黄志光是广东海丰人,1954年出生于深圳罗湖。1971年正式参加工作,从搬运工人做起,历任深圳市运输局副局长,深圳宝安区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要职,官至正厅级。2010年5月,黄志光调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2011年2月广东省纪委披露,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在黄志光被指控的6宗涉贿行为中,5宗来自深圳的官员和商人。其中涉嫌行贿金额最大的指控来自潮汕商人、深圳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詹某。2002年至2010年间,黄志光多次收取詹某送的礼物,包括玉石摆件26件,香枝木罗汉床1张,维腊木插画桶1个,总价值约200万元人民币。黄志光为詹某的亲戚黄树光职务调动提供了帮助,詹某在汕头市南澳县的投资,以及其投资的香港潮声卫视在汕头设立记者站等事项均得到黄志光的帮助。

黄志光利用职务便利“卖官”,为下属的职务升迁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0年黄志光在担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吴某给予的冬虫夏草17斤,随后吴某如愿被提拔。

除此之外,黄志光还非法持枪7支,全部存在深圳市罗湖区东升街的老宅内。2011年4月1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其住宅查获枪支并扣押,经深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7支枪支中6支为制式猎枪,1支为制式气枪。

两受贿指控法院未认定

检方之前指控黄志光受贿数额约558万元,不过其中两单大的受贿指控并没有被法院认定为受贿。一单是他在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收受其“义兄”黄顺丰给予的人民币120万元,并在汕头和深圳任职期间,为黄顺丰等人取得工程及为黄顺丰请托的两人职务升迁提供帮助等。

2011年9月,黄志光因经济压力接受黄顺丰帮忙支付的200万元人民币,后一直没还款。2012年12月黄志光接受调查时,改称为120万元人民币。此后侦查阶段的提审及庭审中,黄志光均辩解黄顺丰垫付的120万元属于借款性质,其中110万元已以现金方式归还。

黄顺丰对该120万元的证言也有反复。在2012年3月,他供述是感谢黄志光对他生意的帮助而支付,4次供述均称该120万元人民币购房款是借款,两三天后,黄志光还给他现金140万元港币。法院鉴于黄顺丰、黄志光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不能相互吻合,现两人均翻供,而黄顺丰妻子的证言也有反复,故该节受贿指控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一单是黄志光在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于2008年9月收受深圳市金光华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亚鹤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以其子黄伟的名义捐给海丰县莲花山鸡鸣寺,并为李亚鹤的公司参加汕头市项目提供帮助。

黄志光得知寺庙修大佛需资金,即对主持表示会发动一些老板朋友捐资,之后,李亚鹤委托黄志光儿子黄伟将一箱土特产捎带回家。几日后,李亚鹤约其一起去寺庙捐款并告知要带上土特产纸箱,黄伟才意识到纸箱内装的应该是钱,于是带上纸箱与李亚鹤一起去到寺庙并当场拆封,后默认李亚鹤提出的以黄伟名义捐赠100万元。

相关证人证言及书证与黄志光的供述相互印证,法院查明该100万元实质目的是捐资建佛,实际也是寺庙收取,黄志光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鉴于黄志光的上述行为与其他收受贿赂后再向寺庙捐款的行为存在上述区别,法院不认定该100万元为受贿。

黄志光被指控:

1.受贿550万元

2.非法持制式猎枪及气枪7支

3.曾在深圳“卖官”提拔下属。

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所查处的玉器、枪支等物品处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