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善武武汉 孙善武 洛阳市原市委书记孙善武儿子孙一卖官受审

20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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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孙善武,男,汉族,1947年10月出生,湖北新洲县人,曾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2008年9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2008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09年4月26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10年2月9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善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人物履历 1979年考入洛阳师范学院物理专业,并在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毕业后,直接分配到洛阳玻璃厂任分厂党委书记.在洛阳玻璃厂

孙善武,男,汉族,1947年10月出生,湖北新洲县人,曾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

2008年9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2008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09年4月26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10年2月9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善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人物履历 1979年考入洛阳师范学院物理专业,并在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毕业后,直接分配到洛阳玻璃厂任分厂党委书记。在洛阳玻璃厂的十三年期间,先后任厂党委副书记兼副厂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1994年02月任洛阳市委常委; 1994年07月任开封市委副书记;

1995年11月任三门峡市委书记; 2001年01月任洛阳市委书记; 2001年10月任河南省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 2006年09月任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2006年10月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人物事件 双开处分 2008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善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孙善武在任河南省委常委兼洛阳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生活腐化。

孙善武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善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判决 2010年2月9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

判决: 一、被告人孙善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追缴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69万元,予以没收。 三、继续追缴孙善武的犯罪所得,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孙善武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0年3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终审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好处费 检察官指控,孙一受贿211多万元。2005年,孙一将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国家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确认因申报材料不完善暂时没通过的信息,透漏给郑州商都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夏维杰,告诉夏联系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申报,从中赚取代理费。

2005年12月,夏以河南金城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代理一拖集团公司申报项目,并于2006年1月获得确认。为此,孙一收到夏送的32万元感谢费。

检察官说,2006年3月,在另外一个申报项目上,孙一收到夏送来的10万元;2006年5月至10月,孙一收到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振江先后送来的20万元和10万元;2007年1月,河南汇东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明送的28万元。

卖官 交警支队长10万元,公安副局长40万元。孙一说,赵红现(另案处理)跟其关系很好。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于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找到孙一,请其父亲出面打招呼,在郑州未来大道祥记饭店门口送给孙一10万元。

孙一将赵的请托也转达其父。2004年7月赵红现被任命为支队长。随后,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也是孙一找到其父,打招呼。赵先后送了孙一40万元。2006年5月,赵任命了。2006年10月下旬,孙一将收到50万元也告诉了其父。

挥霍 有3处房产,还预订了5套。检察官指控孙一有600多万元非法所得。检察官说,在孙一自己的供述中,其从1996年8月参军至2007年,他和妻子(公务员)从合法收入中结余约40万元。

1998年,孙一在税务部门上班以来,每年合法收入只有3.5万元左右。孙一也交代了自己现有的家庭财产:三处房产(当时购买价为45万元、15万元、37万元),并预订住房五套,商铺一套;汽车两辆等。

用表弟表妹名义买400多万基金。孙一是河南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的。就是因为学的这个专业,孙一喜欢投资,买房外还投资基金。 据检察官的证据显示,孙一在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先后分别以其表弟表妹的名义购买了六支基金。

2006年9月,孙一购买了60万元的基金,一年之后以176万多元收回;2006月12月,孙一购买了50万元基金,一年后收回时有130元多元;2007年1月孙一买了60万元基金,以104万多元收回等。

后悔 “朋友都是冲着我父亲手上的权力来的”在法庭上,孙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希望从轻判决。孙一说,自己是由于陈治功案件被双规,其他事情都是在双规后主动交代的,并举报了赵红现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检察官对此认为,孙一的交代行为不是自首,而是在检察官机关掌握了这一些事实后,其才交代的。

中午11时4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由于案件重大,择日宣判。 庭审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孙一哀叹说从2007年被双规到现在,可用两个词形容:身心疲惫、支离破碎。

孙一说很后悔。后悔交了那些朋友。他说那些朋友来的目的都是冲着自己父亲手中的权力来的。这些朋友头上都写着“险”字,送来的钱也都是“炸弹”。喜欢运动的孙一,很希望一首歌,叫“从头再来”,他说如果有机会一定痛改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