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后 胡黎明又是一条好汉!

20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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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黎明,曾经是一颗耀眼的"科技启明星":"1992年,年仅29岁的胡黎明被低职高聘为教授,第二年,就获得了硕士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他用两年时间走完了别人几年乃至几十年的路".[1]少年得志的他,曾经身兼要职:华东理工大学技术物理研究所所长.国家超细粉末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教委超细材料反应工程开放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一度浑身光环:如上海市科技精英.上海市科技启明星,先后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奖励.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奖励,7次获得国家教委科技

原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黎明,曾经是一颗耀眼的“科技启明星”:“1992年,年仅29岁的胡黎明被低职高聘为教授,第二年,就获得了硕士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他用两年时间走完了别人几年乃至几十年的路”。[1]少年得志的他,曾经身兼要职:华东理工大学技术物理研究所所长、国家超细粉末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教委超细材料反应工程开放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一度浑身光环:如上海市科技精英、上海市科技启明星,先后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奖励、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奖励,7次获得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等等。

可惜,纸包不住火。

1997年6月6日,华东理工大学校长王行愚教授接到清华大学一位教授的检举信,详细列举了胡黎明博士学位论文《CVD反应器中超细粒子的形态控制》的抄袭章节、数据及被抄袭文献出处等材料。该校高度重视,当天即由2名院士、3名材料和化学学科资深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认真审核检举材料、胡的博士论文和相关文献,一致认定检举属实,胡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存在极严重的剽窃行为。

6月中旬,专家组再次逐章审核胡的博士论文,所出具的“关于对胡黎明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审核意见”认为:该博士学位论文绝大部分内容均系抄袭他人成果,应严肃处理。

6月18日,该校召开为期一天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会议,仔细审核全部材料,并请胡黎明及其导师分别到会传阅材料,还请胡申辩、答辩,但他“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论文雷同并不奇怪,正表明英雄所见略同。

”最后经学位委员会讨论,认定胡黎明的博士学位论文从模型、数据到表述方法都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剽窃现象,其抄袭是有意的、大范围的、系统的,抄袭程度前所未见,性质极其严重,且本人不能正视剽窃事实,学术道德败坏,是对国家学位条例的极大蔑视,经无记名投票,一致决定撤消其博士学位、取消其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

6月27日,上海市学位办再次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相关问题,并再次认定: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定性是合适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有讽刺意味的是,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记者披露:胡黎明的上述博士论文成文后,当初“为慎重起见,曾送交20位化学工程、材料科学、化学方面的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有11位为校外造诣颇深的教授,分属全国7所重点大学和3个著名研究所。

收回的20份评阅意见中,有18份认为这是一篇较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从原始的答辩记录也可看到,答辩过程是认真的。答辩委员会提出了一些很有深度的问题,最后仍一致通过其答辩。”[2]无独有偶,胡黎明等联名在《华工学报》发表的两篇论文也存在严重剽窃现象,此公还多次在获奖人才基金申报等材料中弄虚作假,并利用计算机虚拟制作了两本莫须有的所谓“专著”——《CVD技术的化学工程研究》、《纳米颗粒制备科学与技术》的封面。

胡黎明的导师、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的陈敏恒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校长,主要是受胡黎明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事件的牵连(据说还有经济原因),中科院学部按照院士章程,由院士们投票表决,决定撤消其院士称号,并在2000年6月院士大会上公布。这也是中科院第一次因学术道德问题而对一名院士除名。

陈敏恒现在加拿大养老,

那么胡黎明在哪里呢?

2007年11月1日, 延华智能(行情 股吧)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首日开盘价25元,当日收盘26.25,较之7.89元的发行价上涨近70%。延华智能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建筑智能系统规划咨询、工程设计、系统设备采购、施工和集成调试、项目管理、运维增值服务以及应用研发等综合性工程技术服务。

胡黎明于1997年一手创办了延华公司,在1999年正逢上海房地产业跌至低谷之时,胡黎明冥思苦想,终于转向智能建筑这一崭新的业务领域,,抢得市场先机,在短短几年内把企业打造成在华东乃至整个国内的智能建筑行业内首屈一指的骨干型企业。

胡黎明是延华智能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长与法人代表。相关资料显示,胡黎明是延华高科的董事长,持有延华高科71.02%的股权。他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延华高科控制公司2,105.4万股股份,同时直接持有公司2,105.

4万股股份,发行前共计控制公司总股本的70.18%。发行后胡黎明仍持有2700万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截至2008年1月29日延华智能的收盘价19.45元,胡黎明的个人财富已经达到了5.2亿元。

延华智能也是一家典型的家族性民营企业。公司董事胡雪梅为胡黎明的妹妹,董事会秘书杨煜霞则为胡黎明的配偶,股东之一的杨友芝与胡黎明为母子关系。而胡雪梅、杨友芝分别持有延华高科8%与3%的股份,而非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在延华智能的前五大股东中,只有上海延华科技有限公司为法人,其余四名都为自然人持股,他们分别是:胡美真持有1074万股,占总股本的13.43%;缪国庆和俞惠娟同时都持有357.6万股,占总股本的4.47%。截至2008年1月29日,上述三人的个人财富分别为2.09亿元、6955万元、6955万元。他们都是借着上市的东风,迅速迈进了千万富翁或亿万富翁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