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写3000字大纲 IP网文写作软件受质疑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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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锦绣未央>原著抄袭风波未平 虽然法院还未做出最终判决,11名作家共同起诉<锦绣未央>作者秦简涉嫌抄袭一事已经让网络文学抄袭现象重新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甚至于有网络媒体推测<锦绣未央>是作者使用了"小说写作软件"完成的.尽管这种推测并未获得证实,但是所谓"小说写作软件"却是现实存在的. tion")showBodyUI("body.0"

《锦绣未央》原著抄袭风波未平

虽然法院还未做出最终判决,11名作家共同起诉《锦绣未央》作者秦简涉嫌抄袭一事已经让网络文学抄袭现象重新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甚至于有网络媒体推测《锦绣未央》是作者使用了“小说写作软件”完成的。尽管这种推测并未获得证实,但是所谓“小说写作软件”却是现实存在的。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用“写作软件”进行文学创作,实际上是将别人作品的片段进行汇合,此种做法无异于“汇编”,而如果没有得到作品原作者的同意,这种“汇编”属于侵权行为。

为了一探“写作软件”的究竟,记者也尝试着购买一款“写作软件”。记者发现在某宝网上大量的商家正在出售“写作软件”。各类“小说写作软件”“自动写作软件”和“小说写作生成软件”总量近130款,价格则从10元到2800元不等。

对于这些“写作软件”的功能,这些某宝上的商家普遍称其可以根据软件内部的素材和模板,自动生成关于男女主人公性格和外貌的描写,甚至“轻轻一点,就可生成一个完整梗概”“熟练用户写作小说可达每天8000-30000字”。有些商家甚至号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不可以复制,但可以超越。”

在这众多的“写作软件”中,记者从一个商家手中拿到了一款价值480元的“写作软件”试用版。记者在软件安装完毕后打开发现,虽然是试用版,但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故事梗概、章节、语段等诸多环节的创作功能一应俱全。

记者试图通过这款软件创作出一篇科幻小说的梗概大纲,在完成了主题类型、角色概况和情节桥段等几个部分的设定后,记者单击确定,软件立刻生成了一部将近3000字的“小说大纲”,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三分钟。但是,这篇在瞬间完成的“小说大纲”读起来却让人觉得云里雾里,哪怕是用科幻小说的角度看来也过于天马行空了。

记者又尝试着用这款“写作软件”进行诗歌创作。和创作小说需要设定诸多环节不同,创作诗歌简单了很多,只需设定“行数”和“韵母”,然后单击确定,软件瞬间就生成了一首十二行的诗歌。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袁博认为,《锦绣未央》作者秦简是否涉嫌抄袭,现在有待进一步查证。但是,对于通过“写作软件”进行创作是否涉嫌侵权这一问题,他认为,通过“写作软件”进行文学创作,实际上是将别人作品的片段进行汇合,此种做法无异于“汇编”。

如果汇编后的内容能够体现出作者的原创性,那么,这种作品可以称之为“汇编作品”。但即便如此,这依然是对原作者作品的一种“演绎”,所以,“汇编作品”实为“演绎作品”的一种,而对于“演绎作品”来说,作者必须征求作品原作者的同意,否则就涉嫌侵权。

如果作者在使用“写作软件”时,只是在很多部作品中都使用其中很少的语句或段落,但是,如果这些语句或段落都是原著中的核心情节或关键部分,同样涉嫌侵权。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表示:“如果这种情况存在,是非常恶劣的复制行为,所谓技术手段,只是为侵权提供某种便利。这种软件如果有授权,对于使用者来说就变成合法的行为。但很可能,是没有授权的。”

电视剧《花千骨》原著被指涉嫌抄袭四部网络小说;著名作家金庸也将作家江南告上法庭,认为江南早期网络小说大量使用“乔峰”“令狐冲”等人物涉嫌侵权;闹得最沸沸扬扬的还要数年度热播剧《锦绣未央》,该剧被指涉嫌抄袭200多部小说,一些“看不下去”的作家、编剧发起维权,将原著作者告上法庭……近年来,网络小说涉嫌抄袭的情况屡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为什么网络小说已然成为抄袭的重灾区?笔者认为,一是近年来IP概念日盛,一部文学作品能复合衍生出影视剧、游戏等多种文化产品,牵扯到越来越多的商业运作,以致引发各方对利益的竞相追逐,抄袭便成了迅速获取这种利益的一种常见手段。

二是当下一些当红网络小说种类、套路、结构基本固定,极易模仿抄袭。小说中的男主人公要么修仙,要么成为霸主,女主人公则是宫斗、遇见霸道总裁,此外还有穿越、重生等戏码,大量雷同的类型小说就是这样按照一个模子“创作”出来的。

三是网站编辑热衷于选择热销网文的“同款”。例如,《斗破苍穹》点击量超过30亿次,很多人写书时便会以这个框架来写同款小说,甚至连书中的人物性格都极为相似。而这,自然助长了网文写作的复制和雷同。

四是质量胜不过更新量。网文写作,一天三五千字的更新速度只是基础,有的甚至可以日更新上万字。为保持活跃度或更新速度,寻求更多读者“打赏”,一些作者会东拼西凑或运用所谓的“科技”手段。他们花钱在网上买来“写作软件”,运用这种技术软件写作时,只需写上“遇到妖怪”“遇到暗器”或者“遇到美女”之类的关键词,便可以自动衍生成文,因为这些已经形成体系了,可以用软件去生成。

当下,网络文学写作呈现的技术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这种技术化写作,实际上就是把网络文学创作当成一种生产线,写手就像一个技术员,引进一个热门IP就开始程序化操作。许多人物、情节和故事都由软件生成,而缺乏作者自己的生活感受和人生体验,由此炮制出来的作品难免思想贫瘠、内容空洞。

当然,技术性也是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元素,但它绝不该成为文学创作的全部。无节制地使用技术性手段,必然导致雷同复制现象泛滥,作品缺乏丰富的生命体验,缺乏令人眼前一亮的个性化色彩。如此下去,网络文学写作会逐渐沦为一种机械化、标准化和技术化的生产制作模式。

网络文学写作日益严重的唯技术化倾向,究竟会使网文受益,还是走向末路?这不难回答。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日益发达的当下,网络文学作者必须更加“走心”,时刻警惕唯技术化怪圈,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用心创作,让作品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丰富的精神内涵和独具特色的个性化语言,这样才能在网络文学创作道路上走得更快、更远。

资料图

目前,《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正在几大卫视热播。因赵又廷、杨幂、迪丽热巴等人出演的角色,人物命运进入胶着期,目前剧集渐入佳境,收获很多忠实观众追剧。不过,这一边热得烫手,另一边也是遭遇一些业内人士的冷对,即《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原著作者涉嫌抄袭又被提上争论焦点,再加上去年底落幕的《锦绣未央》也同样有抄袭传闻,反映出网络热门小说的原创能力和现状着实堪忧。

《三生三世》惹来一地鸡毛蒜皮

同样改编自网络热门小说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近来可谓热卷荧屏,原著作者是写了多部“神作”的唐七公子,不过,即使电视剧中“天族太子夜华”赵又廷与“青丘女帝白浅”杨幂两人之间经历三生三世的爱恋,让观众们热追不息,甚至有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也不能抹去这部小说也有抄袭传闻的阴影。2008年唐七公子在网上连载玄幻言情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但此后便惹来抄袭耽美作家“大风刮过”的作品《桃花债》的议论。近日由于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席卷荧屏与网络,此事被媒体及网友重提,由此还牵出唐七公子另一篇名作《华胥引》涉嫌抄袭《明灭词》等事。

近日,当事人之一“大风刮过”更发布声明称,“我和TQ(指唐七)这位作者之间是本陈年烂账。我觉得我上辈子肯定欠过她钱,对她做过坏事,这辈子才惹上这场冤孽。”他在文中直指唐七抄袭行为,“只是T小姐的作风比较特别,一般抄袭的人,是默默抄完,很怕别人发现,事发之后不承认。T小姐则刚好相反,她是抄一点,然后大张旗鼓地发声明,自己说致敬……”此声明把“唐七公子”激了出来,也发文表示当年是因为喜欢大风的文风而创作了一篇“模仿文”,却被人误解是大风小号写的等等,“我到底有没有抄你,你心里最清楚,七年前当这个圈子风一样掐作者人品的时候,你掐我人品问题,七年后,当这个圈子开始风一样掐抄袭的时候,你就开始拼命引导读者我抄袭你。”如此种种,虽涉严肃的文学原创和维权问题,但双方争论一地鸡毛蒜皮,惹得观者都觉得不耐烦了。

《锦绣未央》抄袭官司昨交换证据

无独有偶,去年《锦绣未央》热映之后惹来的官司,也着实震惊了业内业外,原来这部剧集的原著小说《庶女有毒》全书共约294章,但被指控抄袭别人作品的地方竟然多达219部,其中很多书都还是整章复制!据悉这场抄袭事件涉及到几十位原作者的利益,目前遭到11名作者联合起诉。

该系列案件已于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在昨日进行了证据交换。

业内把脉

网络小说原创根基不深

业内很多资深人士表示,近年来因为网络内容需求的激增,使得影视剧拍摄量爆增,由此原创编本成为最大的问题。而曾经在网络上“野蛮生长”的网红小说借此摇身一变,成了影视公司哄抢的大IP,不过这些小说原创根基本来就不深,因此,网红小说抄袭成为常态话题,这也成为某些改编影视剧作品自建立项目便被诟病。

扬子晚报记者 张漪

(2017-02-16 11:13:47)

(原标题:本报记者10分钟“抄”出1000字)

写作软件使用非常简单,10分钟可以写出1000字。

昨日上午,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状告《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和当当网一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这场维权整整持续了四年,前后牵扯百来位小说作者、编剧和网友,终于在2017年年初,连跨了几步实质性进展。

1月初,由唐嫣、罗晋、吴建豪主演的古装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出抄袭200余本小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大家都在惊叹,一是抄袭之作是如何变成收视大卖的影视剧IP的;二是原作者抄了200多本小说,她真的有这么大的阅读量吗?

《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曾是网络原创文学网站“潇湘书院”的签约作者,她在多个网站上填的所在地,均是杭州。《锦绣未央》出版成书之后,周静扔掉了“秦简”的笔名,签约于正工作室,改做编剧。她续写过电视剧《美人制造》,目前正在写一部古装剧的剧本。

作为周静的成名作,《锦绣未央》原作名为《庶女有毒》,2012年6月起在“潇湘书院”连载。隔年2月,便有网友指出其大量抄袭。来回几个口水仗之后,网友为了举证,做出了不少“调色盘”(即将抄袭文与原文放在一左一右进行对比,相同段落用颜色标明的表格),发现许多章节只改了人名就直接照搬过来。

网友们自发组成了“《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进行“调色盘”比对工程。

一直进行到2016年7月,他们才将270万字的《锦绣未央》初步整理完毕:“抄袭200余本小说(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袭,多为整章复制),总体是2008年小说《长歌天下》的扩写,主线、支线、框架、人设甚至人名都照搬此书。”“《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发微博表示。

面对指控,周静的回应也耐人寻味:“情节基本属于原创,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2017年1月,涉及被抄袭的作者中,有11位站出来联合申诉。

昨天上午,在朝阳法院,11部作品被抄袭的内容经仔细比对摘录后已集结成册,证据卷宗堆了满满一桌子。原告律师提交的证据目录显示,11部作品中,仅《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涉嫌被《锦绣未央》抄袭的语句就达540句之多,抄袭情节达97个。11位作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总计200余万元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而被告律师表示,由于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太多,时间紧,需要回去详细比对后给出意见。

当当网一方则表示,其只负责图书的发行。作为版权局核准的正版图书,发行并无问题,至于图书的侵权问题则与当当网无关。

这,可不是个例。事实上,多部被改编成影视剧的热门网络小说,均被指出有抄袭嫌疑。其中就包括当下热播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被指抄袭了大风刮过的《桃花债》。此外,网剧《寻找前世之旅》也被指有嫌疑抄袭173位作者的203篇作品。

此类消息一出来,就有不少网友感叹:“抄袭都需要200多本的阅读量,怪不得我当不上作家!”

其实,根本不用一本一本看过来。有写手告诉记者,只要用自动抓取的写作软件就行了。记者发现,这类软件的获得非常方便,在淘宝网搜索“写作软件”,就出来一大堆。其中销量最高的版本,售价仅15元,有225次交易纪录。买家评论都是差不多的论调:“以后写东西就轻松多了”、“从此描写不需要一个一个去查找了”。

记者也下载了一个,试了一下,结果震惊了——十分钟就写下了近千字,不得不感叹——抄袭的成本太低了。

举个例子,如果想要描写人的眉毛,只要输入“meimao+z”,便会跳出好几页的内容,描写都很言情,例如“在他眉峰的皱蹙之间,隐隐蕴藏着一股杀气、一股风雷”等。

除了基本版之外,还有高阶版写作软件,有“写人”、“写物”、“写景”、“记事”、“议论”五大类,每一类下还有多个分项。比如,“写人”下面,有外貌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感觉描写、心理表情、性格品质、各类人物。点开“外貌描写”,还有细分,从头发到腿脚,从身材到服饰,都有素材内容。

除了供应词句的,有的软件还会更“贴心”地提供排版、取人名、找资料的功能。

《锦绣未央》原著作者被诉抄袭 15日进行证据交换

中新网北京2月15日电 日前,央视一段有关“数名作家诉小说《锦绣未央》作者抄袭”的报道,让这部作品及原著作者重回大众视野。据悉,该案将于2月15日进行证据交换。

“《锦绣未央》原著涉抄袭”一事要从去年说起。据现有报道可知,2012年6月起,秦简女士(本名周静)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版。2016年,由该作品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播出。此外,小说《锦绣未央》还被改编为同名漫画和同名手机游戏。

就在2016年11月,数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发起了维权行动,认为该作品涉嫌大量抄袭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最终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告到法院。该系列案件于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2017-02-16 06:40:13)

日前,央视一段有关“数名作家诉小说《锦绣未央》作者抄袭”的报道,让这部作品及原著作者重回大众视野。据悉,该案将于2月15日进行证据交换。

“《锦绣未央》原著涉抄袭”一事要从去年说起。据现有报道可知,2012年6月起,秦简女士(本名周静)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版。2016年,由该作品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播出。此外,小说《锦绣未央》还被改编为同名漫画和同名手机游戏。

就在2016年11月,数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发起了维权行动,认为该作品涉嫌大量抄袭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最终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告到法院。该系列案件于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参与此次维权行动的编剧汪海林告诉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其实早在去年3月份便有志愿者找到自己,表示该小说有抄袭情况,“他们当时希望能够阻止电视剧播出,但是没成功。”

资料图:热播剧《锦绣未央》剧照。

汪海林介绍,后来大家为此事发起维权行动,并开始众筹,希望能筹集诉讼所需的相关费用,“40多位编剧出于公益目的募集了20万元诉讼费用,琼瑶文化基金也专门提供了捐款以示支持”。

长江中文网总编辑董江波则认为,秦简的行为已经涉嫌抄袭,“她曾经表态《锦绣未央》原著核心还是自己写的,不过借鉴了其他作家的一些东西。但借鉴应该有个度”。

“根据网上流传的‘调色盘’对比图,很明显,这次《锦绣未央》原著过了这个度。”董江波进一步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网文圈的抄袭现象一直都存在,不过,由于维权成本高、耗费精力大,所以一般只要不是太严重,原作者会选择就此作罢。

对于《锦绣未央》小说的抄袭风波,据媒体报道,其实早在2013年,《锦绣未央》小说首次被读者质疑抄袭时,秦简在网上发文称网友列出的证据“根本就是修饰性词语,在任何一个作者文中都能找到类似的话”,并称“全书情节基本原创”。记者就此联系了《锦绣未央》出版方江苏文艺出版社,但对方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小说《锦绣未央》是否构成侵权,最终还要等待法院的审理判决。但不可否认,这些年IP大热,不少网络小说被改编为影视剧,相关版权纠纷似乎越来越多。记者曾采访过一些网络作家、写手,他们表示均对抄袭现象深恶痛绝。

而且,由于文学作品自身特性,界定“抄袭”确实也存在一些困难。律师杨安进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所谓 “抄袭”,在法律上通常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或者剽窃他人作品,但怎么使用、使用到何种程度算侵权?《著作权法》并没有列出具体指标,一般有赖于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界定。

杨安进进一步介绍,假如作品中写到了某个情节,不管是虚构还是纪实性,其他人也可以写这个情节,只是不能用与原著相同的文字,如果用了相同的文字,往往会构成《著作权法》上所规定的侵权。如果只是写了相同情节,文字表达是自己原创,那么通常就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情节上整体雷同,则即使文字是自己写的,仍可能构成侵权。因此,由于文学作品不保护思想只保护表达的这个特性,在侵权认定上,就有一定的主观空间。

“著作权纠纷中,原告只要围绕《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把被控侵权的作品与自己的作品进行清晰比对,问题也就可以说清楚了。涉及电视剧本的抄袭认定会更复杂一些。”杨安进说道。

(2017-02-16 08: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