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玲的身份证 2012年深圳市中考报名需验核考生身份证件的通知

20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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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摘要)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摘要)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