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华老师 李忠华:“教师迟到扣2000元”大学最严校规可以有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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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将算Ⅲ级教学事故,将扣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算起来平均有2000多元.如果一年内累计迟到6次,就视为

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将算Ⅲ级教学事故,将扣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算起来平均有2000多元。如果一年内累计迟到6次,就视为一次Ⅰ级教学事故,将被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津贴,也就是10000多元,同时取消两年内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管理职务的资格……最近,南京财经大学出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教学事故的种类和等级,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与申诉等作出详细规定,堪称南财大建校史上控制教学事故的最严新规。

(1月9日《现代快报》)

很多人可能会说,高校老师就因为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就算Ⅲ级教学事故,并扣除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2000多元,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严厉、太任性、太小题大做了?但是,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处罚,虽可以说是"史上最严校规",但一点也不过分,而且还应该给予点赞。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高校老师经常无故迟到或经常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连基本的授课时间都难以保证,又怎能保证上课质量?其实,"按时上课"的校规,不仅仅只是制定给学生遵守的,更是制定给老师们遵守的,试问,如果作为高校老师,都不能以身作则,做出表率,经常上课无故迟到,又有何资格和脸面严厉要求学生?更何况,作为高校的老师上课无故迟到,还不同于一般员工的迟到,普通员工上班迟到,耽搁的只是自己的时间,而老师一旦上课经常迟到就是耽搁全班几十号同学的时间,一个学生耽搁5分钟,十个学生就是50分钟,一个班几十号学生浪费的就是上百分钟。

试问,学生的时间,怎能经得起老师如此的挥霍和浪费?

我们经常说,作为学生,如果上课经常迟到,那不仅是违反校规,还是对老师的教学缺乏必要的尊重。但作为高校老师,如果上课经常无故迟到,耽搁全班同学的时间,无视课堂纪律,经常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就悄悄地溜掉,又何尝不是对学生缺乏尊重,对校规的践踏和蔑视呢?既然,可以对违反校规的学生加以严厉处罚,那么,作为高校老师也不能凌驾于校规之上,试问,为什么就不可以对违反校规的高校老师进行严厉追责和处罚呢?

说到底,为了保障高校教学秩序,为了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为了高校课堂的教学质量更有保障,对高校课堂主讲人——高校教师,如何严厉要求都不过分。因此,对高校老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就算Ⅲ级教学事故,并扣除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2000多元的严厉规定可以有,在笔者看来,大家不但不应该质疑,而且更应该给予认同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