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常明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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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当前,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升质量效益,增加就业和收入,促进资源环境友好型建设,成为实现中国梦的战略基石.财政是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又该如何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山西省财政厅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厅长石常明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其经济调控的杠杆作用,开拓政府采购打造经济升级版的路径和方法.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石常明进一步表示,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步入深水

当前,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升质量效益,增加就业和收入,促进资源环境友好型建设,成为实现中国梦的战略基石。财政是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又该如何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山西省财政厅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厅长石常明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其经济调控的杠杆作用,开拓政府采购打造经济升级版的路径和方法。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石常明进一步表示,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区,山西省深入基层开展深度调研,查摆政府采购中的深层次问题,强化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

山西是煤炭资源大省,煤炭产业一枝独秀。2012年全省生产总值超过1.2万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2650亿元。作为一个中部省份,山西的经济总量不大,煤炭产业占比过高,造成经济结构不优,质量效率不高,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任务艰巨。

面对资源型地区转型难题,山西确立了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战略目标。石常明介绍道,过去几年,山西财政紧紧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创新财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了有利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财税制度基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应在转型发展的机遇期,充分发挥政策功能的引导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引导产业向中高端升级。

石常明指出,结合本省实际,山西从4个方面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一是预留一定比例采购预算。要求负有编制预算职责单位在编制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时,在满足机构自身需求的前提下,预留30%以上的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是规定在政府采购各流程环节设置优惠条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适当降低标准;在招标评审环节,对于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尽量提高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比例、减免履约保证金及缩短尾款支付期限等。三是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四是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在政策功能、产业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省与省之间的地域歧视和不协调,往往造成政策功能的损耗,尤其对于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中小微企业来讲,自身知名度不高的现实更加剧了这样的损耗,激活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任重道远。石常明补充道。

此外,据介绍,在扶持绿色采购方面,山西积极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清单,并结合本省实际,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评审、合同签订及履行环节给予优惠。在促进高端产业发展方面,政府采购对于技术链条或产业链条的高端产品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促进山西省加快引进和研发先进技术。

经济转型升级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民生财政就是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为群众编织一张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障住房等在内的民生安全网。民生支出是硬支出,只能增不能减。石常明强调,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只有充分利用其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优势,才能用好民生钱,办好百姓事。

近年来,山西省进行了多次惠及全省的大型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范围涉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包括免费教科书、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设备、乡镇卫生院改造设备、赈灾物资、文化下乡、节能减排、农家书屋、疫苗购置等;其中,尤其重视对农村采购项目的倾斜。

由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以下简称亮化工程)现已全面铺开,这是新一届省政府提出的为农民再办5件实事之一,是进一步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有力行动,也是截至目前山西省最大的民生采购工程。

该项目对全省1.7万个行政村进行街道亮化,采购预算资金20亿元;其中省财政担负10亿元,省发改委5亿元,市级配套5亿元。此次亮化工程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程序复杂、时效性强、社会关注高,在组织过程中,相关各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章制度,核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科学设置技术参数,公开发布采购信息,精心组织评审活动,全程实时监督,确保了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在石常明看来,政府采购更好地发挥产业转型的杠杆作用,以及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首先要强本固基,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大视角考虑问题,逐步建立涵盖各类预算体系资金、各类政府采购主体和各类采购对象,符合公共管理要求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规范是政府采购赖以生存的基石,质量效益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只有依靠规范操作和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才能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石常明如是说。

据了解,2013年,山西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审核彻底实现了全流程不见面,采购流程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丰富专家门类,扩大专家数量的同时,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为准则》,加强对评审活动过程的监督力度,增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

从应对GPA谈判的角度,山西在巩固GPA前期各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部门单位和重点企业,评估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政策实施情况以及合同分布情况,评估重点企业及其产品的竞争能力,细化研究。

二是努力建设效益与效率并重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严防以公平为借口的无效率采购。有数据显示,部分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时间都到了80天左右,相比于欧盟,公开方式平均只需要53天来讲,国内政府采购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石常明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购应该实现效率与效益的统一。山西目前已经开展了关于政府采购效率问题的深度调研,研究解决政府采购中随意废标、过程反复造成的效率低下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三是开拓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方式和内容。继续探索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更大作用的管理领域和实现方式,就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乘数效应,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采购范围,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石常明说。

2013年,在巩固货物类项目采购工作的基础上,山西结合采购活动实践,扩大服务类项目的实施力度,逐步将各类服务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积极研究将公用事业领域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制订工作,明确省内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