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街头砍人案最新消息 凶手是谁与死者有什么深仇大恨

2018-10-2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近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

近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这起昆山街头砍人案事发于8月27日晚上9点36分左右,一辆宝马车越线非机动车道的过程中,遇上一骑着自行车的骑车人,双方发生纠纷。最开始,宝马车后座下来一男一女,黑衣女子将自行车推到路边,疑似在拉架。约一分钟,白衣男子准备上车,这时,宝马车的驾驶座下来一名灰衣男子冲向了骑车人。监控视频中,紫牛新闻记者隐隐约约可以看见灰衣男子双臂都有纹身。

灰衣男子下车后,便用手直指骑车人,速度极快地冲了过去,双方便开始你推我搡,时不时互踢几下。其间,宝马车上又下来一名女子,与白衣男子拉架。双方纠缠了约50秒,灰衣纹身男子返回宝马车,拿出一把刀,再次冲向骑车人。

只见灰衣男子手持砍刀,对着骑车人的身体就砍了过去,骑车人也毫不示弱,敏捷地防卫着。过招期间,灰衣男子的刀脱手,二人急忙去抢,刀落骑车人手。抢到刀的骑车人,立即回砍数刀,受伤的灰衣男子开始躲避,骑车人仍追着砍。

宝马男,摔倒又爬起来,连忙要跑回自己的车里,不知道是去拿武器,还是想要跑。但是电动车男子,追了上来,一下就是“神魔乱舞”。宝马男子应声倒地,再也起不来了。随后男子的朋友报警!警察来到了现场,将现场控制了起来。

这段持续2分43秒的视频迅速在网络传播,不少人指出,这是昆山发生的事情。对此,记者致电苏州市公安局求证,得知此事确是发生在昆山震川路段,视频中灰衣男子被砍身亡。

警方通报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热议: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正当防卫必须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不法侵害的强度;

2、不法侵害的缓急;

3、不法侵害的权益。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后果非常不一样。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不构成犯罪。而防卫过当需要负刑事责任,为刑法所不容。

天安社成员龙哥刘海龙个人资料

最新消息,有网友曝出昆山宝马男名字叫做刘海龙,所属天安社。1982年出生,甘肃人,曾多次入狱记录: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五次坐牢,从19岁开始偷窃,五次被判刑加起来10年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