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叶渭渠的一封公开信 致全体业主的一封公开信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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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质检报告第四条:为确保主体结构使用性能及耐久性,建议在设计单位参与下,针对质量缺陷及受损部位制定修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5所已经跟业主解释过了,他们只对他们检验的那些东西(样品)负责,对于其他部分不承担责任. 而且5所和开发商是买卖服务的合同关系,不是第三方中立检验的关系.而且5所也解释了他们是盈利单位,不是司法鉴定单位,对于这次的检验任何开发商以外的人都有权利不认可,这份检验报告也不具有法庭一定会承认的效力.如果其他人不认可这个检验报告,这个报告对谁都没有约束力,即使认可了,在法庭上法

质检报告第四条:为确保主体结构使用性能及耐久性,建议在设计单位参与下,针对质量缺陷及受损部位制定修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所已经跟业主解释过了,他们只对他们检验的那些东西(样品)负责,对于其他部分不承担责任。 而且5所和开发商是买卖服务的合同关系,不是第三方中立检验的关系。而且5所也解释了他们是盈利单位,不是司法鉴定单位,对于这次的检验任何开发商以外的人都有权利不认可,这份检验报告也不具有法庭一定会承认的效力。

如果其他人不认可这个检验报告,这个报告对谁都没有约束力,即使认可了,在法庭上法官也可以不认可。 我们已经虚心请教过5所了~!而五所也给我们做了详细的解答。

且不论质检所是接受开发商委托,为委托人服务的市场主体这一身份,姑且相信报告是客观的。请开发商回答如下问题: 1. 什么原因报告不允许业主复印,不允许业主拍照? 2. 质检所明示质检报告必须整体看,不能断章取义。

那么,为什么至今不给业主提供质检所完整报告? 3. "安全"的定义是什么?该楼体在什么情况下是安全的?能保证设计条件下的安全多少年? 4. 该楼体质量缺陷和受损部位存在是否为客观事实? 5. 一般质量缺陷需要会同设计单位指定修补方案吗? 6.

存在由设计单位会同制定修补方案和处理措施的质量缺陷和受损部位的楼体能还能称之为“质量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吗? 7. 为什么检验时不能公开请质疑业主参加?为什么质检报告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方法,原始数据,以及完整报告要对业主保密? 8. 质检报告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方法,原始数据,及完整报告能否经得起行业内专家的推敲? 请大家评论到底是什么人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