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问责法律依据 环保问责案件应尽可能地晒出来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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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陆续向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反馈督察意见...... 与前两批相比,第三批进驻7省市的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举报数量翻了一番.在7省市中,辽宁省最多,达到6991件.环保问责法律依据 环保问责案件应尽可能地晒出来其余依次为福建4903件.湖南4583件.天津4226件.安徽3719件.山西3582件.贵州3453件.从问责人数看,在督察组正式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的8省份问责人数超过3200人,第二批7省份问责人数超过

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陆续向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反馈督察意见...... 与前两批相比,第三批进驻7省市的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举报数量翻了一番。在7省市中,辽宁省最多,达到6991件。

环保问责法律依据 环保问责案件应尽可能地晒出来

其余依次为福建4903件、湖南4583件、天津4226件、安徽3719件、山西3582件、贵州3453件。从问责人数看,在督察组正式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的8省份问责人数超过3200人,第二批7省份问责人数超过3100人。

截至目前,第三批督察的7省市中,仅湖南一省就已经问责1359人;其余6省市依次为山西1071人、辽宁850人、安徽476人、福建444人、贵州321人、天津139人。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督察意见反馈,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各省问责人数还会上升。(8月3日《西宁晚报》)

环保问责法律依据 环保问责案件应尽可能地晒出来

群众举报多少件,问责了多少人,还有百分比,如此等等,要说“用数据说话”,新华社这篇报道似乎“很有说服力”,但,在这里,我倒认为,环保问责案件应尽可能地晒出来。

首先,谁被问责了?环保案件有“大中小”之分,这其间,被问责的,到底是替罪羊还是当事人,有“直接责任人”而有没有“领导责任者”,有没有漏网之鱼,有没有“只拍苍蝇而不打老虎”?这些,我们不得而知。

环保问责法律依据 环保问责案件应尽可能地晒出来

再者,怎么问责的?所有的案件,特别是那些大案要案,是“警告”还是“撤职”,还是移送司法机关了,一个个案件的处罚是“对号入座”还是“大事化小”,还是“不了了之”,老百姓心里没底。

道理很简单,笼统的数据,一定程度上讲,让人雾里看花,而晒出具体的案件来,才会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

具体说来,环保问责案件晒出来,起码“两便于”。一者,便于监督。问责,有没有“亲一个,疏一个”,有没有“避重就轻”,有没有“抓小放大”,唯有一一晒出来,,才便于群众监督,才显得“公开公平公正”,也有利于增强人们保护环境的信心和决心;二者,便于惩前毖后。

环保问责案件晒出来,不仅惩罚了前面的责任者,更会让后来者引以为戒,对不起,谁敢再污染环境,谁愿意再去“不作为”或“乱作为”,问责起来“徒弟做鞋,师傅有样”。

或许,有人会说,环保问责案件成千上万,没必要一一晒出来,如此一说,那就错了。眼下,法院判决的案件,除了极少数应该有所保密之外,百分之九十多的都必须晒出来,且有考核,而互联网是大海大洋,环保问责案件晒出来,不存在“空间容量有限”;退一万步说,起码,那些大案要案应该晒出来吧?!

譬如说,山西省2015年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省内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违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实施《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先后核准审批20多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分项目在审批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严不实,这些,有没有高层领导被问责,而又是如何问责的?再譬如,巢湖的滨湖湿地、违规侵占湖面进行旅游开发,且入湖污染量大,入湖的十五里河、南淝河和派河水质长期劣Ⅴ类,相关负责人,特别是“河长”,有没有被问责,又是如何被问责的?

笔者注意到了,最近有关环保督察情况反馈会的新闻稿,天津的说,“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天津市委、市政府处理”,安徽的也说,“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安徽省委、省政府处理”,两地环保督察通报的共同点都有“责任追究”,“且听下回分解”,在此,我们期待着,起码是大案要案一一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