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委王国富 印发《中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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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印发<中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委,高新区建设局,市城乡建设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现将<中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

印发《中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委,高新区建设局,市城乡建设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

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落实的意见》(济发〔2012〕8号),进一步加强市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就2013年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3年市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执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争取2013年行风民主评议满意度和名次比去年有较大提高,为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努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群众满意是衡量行风建设的最高标准。城乡建设工作只有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群众才能满意。

    1.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对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违约房地产经营行为,整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按照我省城镇化工作"提质加速、城乡一体"的目标,积极推进城镇化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快推动以示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创新小城镇建设和管理体制,按照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部署,全力指导推进小城镇建设。

二是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巩固农房建设三年成果,实施新型农村社区综合配套建设,完善水、电、气、路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切实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把城中村改造同时作为一项放心工程、民生工程来抓,改善城市形象,拓展城市空间,让老百姓享受到城乡建设发展的成果。

    3.大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树立质量第一的标准,强化质量监管,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通病问题,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确保各类住宅建筑和大型建筑的质量安全。

    4.维护好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积极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政策,切实规范征收补偿行为,实现有情征迁、和谐征迁,全力维护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征迁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征迁遗留问题,坚决纠正征迁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继续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程劳务保证金制度等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制度机制,注意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严厉打击拖欠行为。要建立健全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和个人的信誉与市场监管结合起来,纳入企业升级、评优及招投标活动中。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建筑业农民工的整体素质。

    6.做好信访工作。要用群众工作方法统揽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处置机制,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信访案件发生。各级领导要积极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处理好各类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对权力行使的不规范,甚至滥用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对行业作风、行业形象必然带来极大损害,行风建设关键要解决好运用手中权力为广大群众服务的问题。

1.严明纪律。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出国(境)、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我委《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试行)》。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真正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不刁难,着力解决为政不廉问题。

2.规范行政审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全市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意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的标准,继续精简、规范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建设项目审批"一号通"和企业设立后置联合审批服务模式。

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办事机制,严格按规定办事,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在审批环节上的自由裁量权。要热心为群众服务,坚持"一声问候、一个微笑、一杯热水"的基础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等"五项制度",实行"六公开"服务,充分发挥关口作用,避免"暗箱操作",杜绝"吃拿卡要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化流程上,严格把好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房屋预售、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节点的权力运行,把好每一个步骤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绝不容许未建先批、挂靠借用资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避免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的发生。

特别是在招标投标管理方面,要坚决杜绝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规范和净化建筑市场。

    4.规范行业考评认定。对各类行业考评和评比表彰,要坚持公开、透明,实行民主推荐,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报认定,真正发挥好考核评比的激励带动作用。

    5.规范系统内部管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切实加强人、财、物的管理。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加强风险节点控制,注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行风建设保障机制

体制机制是行风建设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随着新形势的变化,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也需要创新,需要强化,需要与时俱进。

1.切实加强对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城乡建设委成立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田庄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委属单位也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领导机制,落实领导责任。

做到"五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考核奖惩到位。保证行风建设有人抓,抓得好。

干部队伍是保证行风建设出成效的重要因素,要采取有效措施,从开展学习教育入手,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执政为民的能力。健全完善一岗双责制,把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2.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定期征求意见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认真归纳梳理,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考核追究办法,对不履行职责、影响行政效能、贻误行政工作等行为,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对分解出去的重点任务跟踪督查,对反馈的情况统一进行分析,对落实行风建设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4.营造良好行风建设氛围。及时发现和培育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城乡建设信息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先进单位,推广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好风气、好环境。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系统的工作亮点和工作业绩,宣传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实惠、给和谐社会带来的推动作用。加强同上级纠风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精神,争取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四、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抓好行风建设

行风工作涵盖了建设系统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每一项业务工作中。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着行风,关系着形象。行风建设要通过业务工作去落实、去实践;业务工作的水平通过行风建设来体现,通过行风评议来检验。

一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行风建设要通过业务工作去落实、去实践,业务工作的水平通过行风建设来体现,通过行风评议来检验。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既是业务主管也是行风主管,要切实履行起双重职责,在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时要有行风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在落实工作任务时要同步落实行风建设任务,在检查总结时要有行风工作的考量。

    二要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的学习能力和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用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提升行风。

    三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完善预防措施,加强廉政风险节点控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廉政建设上制度缺失、执行不力、用权不廉、行为失范等问题。

    四要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拓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覆盖面,使"青年文明号"等成为引领行风建设的排头兵。

五要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文化、行政文化和行业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建设文化体系,提升行风建设乃至整个建设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附件: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人员组成

附件: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风建设工作

领导机构及人员组成

为加强我委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