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散之草书艺术 林散之书法艺术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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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林散之(1898一1989),原名以霖.字霖,号三痴,晚署散耳江苏江浦人,原籍安徽和县乌江.工诗.善画.精于书.历任安徽省人民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委员.全国文代会委员,曾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江苏分会省名誉主席,江苏国画院画师,南京书画院院长.出版有<林散之书画集><林散之书法集>.<林散之诗书画选集>.<江上诗存>等.林散之草书艺术 林散之书法艺术林散之先生的书法,以"散革"名闻于世.奔逸的笔姿,划沙折股般的笔意,随方就圆

林散之(1898一1989),原名以霖、字霖,号三痴,晚署散耳江苏江浦人,原籍安徽和县乌江。工诗、善画、精于书。历任安徽省人民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委员、全国文代会委员,曾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江苏分会省名誉主席,江苏国画院画师,南京书画院院长。出版有《林散之书画集》《林散之书法集》、《林散之诗书画选集》、《江上诗存》等。

林散之草书艺术 林散之书法艺术

林散之先生的书法,以“散革”名闻于世。奔逸的笔姿,划沙折股般的笔意,随方就圆、虚实相生的结体,磅跨放旷的气势,综合构成了先生自我的艺术语言。这种语言的穿透力、震慑力、感染力、表现力几乎是本世纪后半个世纪首屈一指的。他参展于全国第三、四届书法展的精品便最代表其书法水平。

林散之草书艺术 林散之书法艺术

艺术总要有各种表现。各种表现之间有时难以有优劣的划分。换句话说,属于风格范畴的不同,可以甜辣因人,与时兴废。作为严肃意义的历史观察(历史观察也有短长之分),从纵的艺术史去衡量一位书家的历史贡献,有时需要时间的配合。而从横向的当代史角度去看,有时会不免身在此山中之短视。欲全面准确地评价一个书龄漫长的颇饮时誉的大家,笔者感到难免臆断。

林散之草书艺术 林散之书法艺术

林散之书法的特殊性意义何在?略言之有如下几点:

在有清乾嘉至今的数百年间,虽然碑派书法势如中兴,大家辈出,门户林立,但是相对冷落的帕派一脉却缺少与之共立的大家。人们在阮、包、康诸氏的书法呐喊声中几乎一边倒地投身于断碣残碑、摩崖鼎铭之中。作为赵、董帖学的过犹不及,已然形成了碑派还有操合碑帖派的天下一统。

早期谢无量、沈尹默、白蕉等先生的力挽帖学于既倒,终归以诸家自身的书艺完善结局。生年不晚而“出世”稍晚的林散老,无愧为回归帖学的巨擘。如果说沈氏诸家发动于前,不妨说林散之成功于后。

这种成功不仅体现在书家本人的艺术造诣的高超,还体现在潜移默化地作为真正的书艺精神领袖的作用所及——对帖派艺术审美的再度宏扬与挖掘,弥补碑派书法膨胀的一些不足点。从林先生在书界的广泛声誉,似可表征这一提法的合理性。

这里不排除时代风气的趋向性巧合,但是,我们应该正视这一事实:林散之书法的突出成就,的确极大地满足了现当代的欣赏心理倾向——洒脱与雄强、谈宕与奇变的辩证统一。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固多。

但有一点值得肯定,林体大草的成功,多多少少影响了近年人们对帖派的重新反照,如“书谱风”、“尺版风”、“阴柔美”的郁然出现,正是这种回归帖学微澜的后效应。可见,林先生书法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其艺术本身,木容忽视。此其一。

对于林散之书法的艺术分析与评估,着点侧重在他在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上的特殊胆识、能力。在相当的历史时期,人们的艺术取值是“二王”、“颜柳”、“苏黄米”、“赵董”以及汉碑北碑等,而对于曾与钟繇并称的张芝草脉,鲜见青睐。

张旭、怀素沿黄山谷而下至徐渭、王铎、傅山的大草——狂草路数,逐渐无人问津。之所以然,固然不能摆脱历史与社会的文化背景去谈,但来自艺术自身的原因也是重要的。那就是清民以来的许多文人墨客的文化构愈趋于“小学化”、“训治化”,是理念而极缺少激情,是雕琢而极缺少写意、是书斋化而极缺少江山之助。

其结果体现在作品面上,便往往点画有余而意气不足,趣味横生而势韵贫弱。笔者无意在此全面评议整个明、清历史时期的艺术特征及其优劣,只想提出此议以论证“草法”的日渐衰微。

于右任有感于此曾经提倡的“标准草书”并未如愿以偿使草书标准起来,便是于先生重振草书的努力也实在欠缺回响。作为清民之际推重草书的大家之一,于氏草书的贡献已属于历史。

及时序至于林散之,80岁而草书名天下,却不仅仅可以以一人之成名视之。放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欣喜地看到:林体草法具有相当成熟的包容性、继承性、创造性。可从并诸旭、素而仿佛比肩祝枝山、傅山而稍胜。

来自乃师黄宾虹先生影响熏陶的笔墨功力修养,几乎是现当代少见的。在此,笔者认为,“散体”草书的用笔与造“线”,戛戛独诣,具有特殊的美学意义在古来不多的笔墨精熟而能返生的大家中,应该记上林散之的名字。在折钗股、屋漏痕、锥划沙的传统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