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屠川的真实暴行:一天不杀人就闷闷不乐(3)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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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而<蜀碧>.<鹿樵纪闻>.<甲申朝事小纪>这些野史资料记载,事情更为残酷变态.说张献忠考试前,在贡院设置长绳,离地四尺,凡考生身高超过绳子的,一律杀掉.这样被杀的人超过一万,贡院中笔砚堆积如山.只有两个童生,因年幼未超过绳子,才得以活命.    不管哪种版本,被屠杀的人的数量是相同的,各种史料都记载超过一万的考生在这次事件中被屠杀.    由于张献忠对学子的大屠杀,致使四川的知识界在几十年后都萎靡不振.清朝中前期四川少有大儒和这次屠杀不无关系.    读书人被杀

    而《蜀碧》、《鹿樵纪闻》、《甲申朝事小纪》这些野史资料记载,事情更为残酷变态。说张献忠考试前,在贡院设置长绳,离地四尺,凡考生身高超过绳子的,一律杀掉。这样被杀的人超过一万,贡院中笔砚堆积如山。只有两个童生,因年幼未超过绳子,才得以活命。

    不管哪种版本,被屠杀的人的数量是相同的,各种史料都记载超过一万的考生在这次事件中被屠杀。

    由于张献忠对学子的大屠杀,致使四川的知识界在几十年后都萎靡不振。清朝中前期四川少有大儒和这次屠杀不无关系。

    读书人被杀绝了,练武的也没能幸免,张献忠同时举行了武举考试,结果武举们刚刚进场,便听得数声炮响,武举们还没明白什么事就已经成了炮灰,侥幸未死之人,上马欲逃,结果周围箭如雨下,参加武举的武人们也一样没有逃脱文人们的命运。

    杀完人后,张献忠得意洋洋对传道士说:“欧洲各国风俗纯美,实由此圣律而来也。然此等圣律于川人无益,伊等固执于恶,不从圣教圣令,宁愿从我刀剑之下。故吾奉天主之命,珍灭此种僧党及世间恶人。”

    在张献忠看来这些和尚和文武举子都是他眼中的恶人。

    剥人皮、砍脚丫

    朱元璋曾经有过一项壮举,这就是怒剥贪官皮,然后再将这些人皮填上草料,放置在衙门口,以警示官员要奉公职守。

    而当年朱元璋朝的著名将领,常遇春的内弟蓝玉被处决后的人皮就在蜀王府中,因为第一任蜀王是蓝玉的女婿,所以虽然蓝玉被处死,他却一直用特殊方法保存着这张人皮一直传到后世。

    很不幸,张献忠看到了这张人皮,而且他很佩服朱元璋的想法,所以他决定效仿,可是那些贪赃枉法的明朝官员大多已经被自己处死了,只好拿别人试试了。

    结果,所谓的乱党,无辜的百姓,宫中的侍婢,甚至是张献忠的士兵和朝中的大臣都成了这种酷刑的牺牲品,还有下不去手的行刑者,也会被处以剥皮之刑。

    《蜀碧》:“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

    清人李馥荣《滟滪囊》记载:“立剥皮惨刑,剥人未竟而气先绝,执刀者死。”

    清人欧阳直的《蜀警录》里也记得分明:“又自创为小剥皮法,将人两背膊皮自背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不许亲戚人等与饭食,赶出郊外,严禁民间藏留。多有栖古墓,月余而后气绝者。”

    《蜀警录》里的记载最为让人反胃,刽子手会活生生的把人上身的皮剥去,然后再把这张皮给这个人披上,不许亲戚给他饭吃,而且严禁军民可怜他,这些人无处栖身都待在墓地里,大多月余后,不治身亡。

    只是剥皮,张献忠后来也腻了,他认为,那是朱元璋的发明,专利权并不属于自己。所以必须发明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好显示他和别人的与众不同。

    张献忠对于女人的态度是一样的,他曾经强娶了大学士陈演的女儿,可是没玩两天,就把这位娘娘杀了,可见其对女人也少有怜爱之情。

    张献忠把许多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一座小山,与爱妾在旁边一边喝酒一边取乐。喝着喝着,张献忠忽然仰起头说:“要是再有个脚作山尖就更好了。”爱妾一听,把脚伸出来开玩笑说:“这只脚怎么样?”张献忠说:“可以。”那位爱妃闻言立即昏死过去。

    美人的香足被砍下来后,这座小山上终于有了山尖。张献忠看到此,哈哈大笑。

    可叹这个女人只是一句玩笑话,竟然被张献忠这个大魔头当了真。

    张献忠对于人的脚有特殊的爱好,他命令他的士兵如果交上二百双男子手脚,封把总,如果是女子手脚,则加倍。

    当时,成都周围的百姓大都白天不敢出门,怕被士兵把脚砍去。

    杀人杀出了花样

    在南京大屠杀的浩劫中,日本两个士兵曾经发起了杀人竞赛,后来远东法庭把这两个反人类的杀人犯送上了绞刑台。

    而如果这两个该死的鬼子听闻过张献忠组织的杀人竞赛的话,恐怕他们会吓的扔掉手中的日本刀,连滚带爬的跑回日本去。

    张献忠首先给了自己的士兵们特权,也就是谁杀得人多,谁就能升官,升官完全看你看下来的脑袋有多少。有一士兵,日杀数百人,立即被封为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