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王扶林被判返还片酬15万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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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记者王丽娜)曾执导电视剧<红楼梦>.<三国演义>的王扶林,被指未完成动画剧<三国演义>的总导演工作,遭到北京银河长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曾执导电视剧《红楼梦》、《三国演义》的王扶林,被指未完成动画剧《三国演义》的总导演工作,遭到北京银河长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长兴公司)起诉。记者昨天获悉,石景山法院一审认定王扶林实际履行约一半的总导演工作量,判决其返还15万片酬。

银河长兴公司是三维动画片《三国演义》的制片方。该公司称,2006年11月26日,公司聘请王扶林为动画剧《三国演义》总导演。合同约定,王扶林应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底完成《三国演义》50集的指导任务,总报酬为90万元。合同签订后,先后支付给王扶林60万。但直至2007年10月31日,王扶林才指导完成一集动画剧的任务。该公司认为,王扶林未履行合同约定,将其起诉,要求王扶林返还其费用58.2万元。

王扶林答辩称,《三国演义》动画剧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在于该公司缺乏人员和技术力量,致使大量的技术性工作无法完成。他作为总导演,负责该片在艺术方面的指导,并非该片制作的负责人,他已经尽职尽责地提供工作条件和制作素材,完成《三国演义》动画剧1-50集应完成的工作。王扶林不同意银河长兴公司的诉求,并提出反诉要求对方继续给付其余款30万。

庭审中,经过双方质证,法院认定王扶林在履行总导演职务期间,审核了该剧1-50集文字剧本、21集文字分镜头剧本、8集绘画分镜头等工作,完成该剧艺术风格定位、人物造型、场景设计等部分指导和修改工作。法院酌定王扶林实际履行了该剧50集制作过程约50%的总导演工作量。因王扶林已拿到的60万超出其应得的报酬,其应返还相应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