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由谁实施】男子无证驾驶 难逃法律制裁

20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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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兵团新闻11月21日电(刘露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交警支队各部门始终以"防事故.保安全.除隐患"为主题,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发生特点分析研判,突出管理重点,科学调配警力,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为辖区民众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法律制裁由谁实施]男子无证驾驶 难逃法律制裁11月13日11时许

中新网兵团新闻11月21日电(刘露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交警支队各部门始终以“防事故、保安全、除隐患”为主题,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发生特点分析研判,突出管理重点,科学调配警力,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为辖区民众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制裁由谁实施】男子无证驾驶 难逃法律制裁

11月13日11时许,十二师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坪交警大队民警在头屯河农场南坪东街检查车辆时,驾驶人阿某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有意回避询问,民警通过公安交通信息查询系统核实发现,该驾驶人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向驾驶人阿某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教育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要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在民警的耐心解释和教育下,驾驶人阿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接受处罚,以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民警对驾驶人阿某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阿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十二师公安局交警支队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存在重大隐患,最终害人害己,请大家杜绝无证驾驶,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