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辉回忆录 刘明辉17日起重回中燃 接替退任董事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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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浪财经讯 8月16日下午消息 中国燃气(00384.HK)今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刘明辉将接替今日退任的安曼石油代表,从明日起担任中燃非执行

新浪财经讯 8月16日下午消息 中国燃气(00384.HK)今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刘明辉将接替今日退任的安曼石油代表,从明日起担任中燃非执行董事。这是刘明辉自2010年底被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拘留又无罪释放后,迈出的重回中燃第一步。

中国燃气今日在香港召开周年股东大会及特别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后,此前已经将股份转让给北控集团的安曼石油所派出的董事正式离职,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将接替这个空位重新进入中燃董事会,由明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这是刘明辉被捕又无罪释放后重回中燃的第一步,公司联席董事总经理梁永昌表示,未来不排除重新委任刘明辉为执行董事,但需要经过很多手续和程序。

2010年12月17日,中国燃气前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及前执行董事黄勇被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拘留,并于2011年1月底被正式逮捕。根据警方的调查,公司相信两人的嫌疑罪行与收购湖北项目及与湖北项目的施工合同有关。时隔1年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23日决定,由于所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刘明辉和黄勇不予起诉。

根据中国燃气于2011年1月31日就终止刘明辉和黄勇的职务是所发出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在终止刘明辉董事总经理职务的同时曾表示,刘明辉是否有资格担任董事总经理将视嫌疑罪行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他不被起诉或判无罪释放,董事会将考虑重新委任他出任中燃的董事及重新聘请他出任董事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然而在7月底刘明辉被无罪释放后,中国燃气却并没有让他马上“官复原职”,原因是以中石化和新奥能源组成的财团在去年12月提出了全面收购中燃的要约。根据香港的相关监管规则,在并购要约期间,反收购方任何可能影响收购的决策(主要指对并购可能存在阻碍的行为),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因此在此期间,刘明辉的回归需要特别股东大会的通过。

市场人士估计,刘明辉在7月底被无罪释放时,距离公司8月16日的特别股东大会只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公司无法将刘明辉的任命写入股东大会表决的通函中。按照香港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局增补非执行董事不构成对收购要约的阻挠性行为,因此董事会便先投票恢复了刘明辉的非执行董事资格,留待下一次特别股东大会时再就恢复其执行董事资格进行表决。

刘明辉回归中燃后即将面对中石化和新奥能源的收购案,后者的收购要约将于9月6日到期。中燃联席董事总经理梁永昌对要约给公司处理日常事务带来的不便表示深受其扰,他今日称,要约期间由于受到规则的限制,“很多平时能做的都不能做了”,对公司来说非常不便,并明确表示,如果对方没有进一步的行动,“还是早点把要约收回吧”。

中国燃气(00384.HK)今日股价下跌0.236%,收盘报4.23港元。(翁晓莹 发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