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里的吴六奇 《鹿鼎记》里陈近南的死到底有什么意义?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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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话说,美国队长其实是个中国式的英雄:内敛.谨重.爱国.幽默感稀薄.君子式的迂腐.面对女性会拘谨.强调团队精神.尽管他把星条旗穿在身上,用盾牌作武器表示他的使命是保卫而不是攻击--十足的美利坚自我标榜,但无可否认,他和中国传统的英雄形象如出一辙,从评书里的薛仁贵岳飞,绵延到以<林海雪原>的少剑波为首的高大全革命战士, 清一色的正气凛然无可挑剔.顺便,还都是些身形魁梧面目儒雅的伟男子.而钢铁侠才是美国式的英雄:天资卓绝.花花公子.浮夸.自恋.洒脱风趣有魅力.个人英雄主义.充满冒险精神.他的原型是美

话说,美国队长其实是个中国式的英雄:内敛、谨重、爱国、幽默感稀薄、君子式的迂腐、面对女性会拘谨、强调团队精神。尽管他把星条旗穿在身上,用盾牌作武器表示他的使命是保卫而不是攻击——十足的美利坚自我标榜,但无可否认,他和中国传统的英雄形象如出一辙,从评书里的薛仁贵岳飞,绵延到以《林海雪原》的少剑波为首的高大全革命战士, 清一色的正气凛然无可挑剔。顺便,还都是些身形魁梧面目儒雅的伟男子。

而钢铁侠才是美国式的英雄:天资卓绝、花花公子、浮夸、自恋、洒脱风趣有魅力、个人英雄主义、充满冒险精神。他的原型是美国神话霍华德.休斯,小李子在《飞行家》中饰演过的传奇人物。也略似于美国空军的招募宣传电影《壮志凌云》里不羁的阿汤哥。

两部《复仇者联盟》中,美队总是眉头深锁作苦大仇深状,然而实际用处似乎并不大。钢铁侠则随口抛洒着俏皮话一边拯救着地球,还不误泡妞。相比于后者的风采,前者的存在难免使电影的气氛沉闷了些,而高大全的形象似乎也有些过时。

多年来,人们看够了正气凛然的英雄人物了,他们像标准答案一样正确而无味,于是缺点与魅力兼备的角色们翩然而来。 比如我们的鹿鼎公。金庸让他游鱼般穿行于康熙年间的各大派系:庙堂、江湖、佛门、邪教、蠢蠢欲动的藩王和遥远萧寒的异邦。

借他之口用一连串轻如羽毛的插科打诨去挠所有价值观的痒痒,千年以来它们如古堡般不可撼动,却逐一在韦小宝的撩拨下发生了尴尬的颤抖。这是《鹿鼎》一书最深致有味之处。 而他的师父,文能致军中诸葛之名、武能收天下豪侠之心,被金庸赐予了史上最拉风头衔“平生不见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的陈总舵主,则无疑是鹿鼎世界中的美国队长了——同样的英名卓著、有领袖才具、为人挚诚而略带迂腐、能力拔群但并非所向无敌(对彪悍胡闹的归辛树一家难免束手束脚,只好苦口婆心地劝)、竭忠尽智而组织上头却总有人想搞他(《美队2》的神盾局和延平王府)。

陈近南无疑比韦小宝更像主角十倍。可用他作主角,《鹿鼎记》将失色十倍。此时的金庸已过了英雄情结荡漾的年纪了,他不会给陈近南打太亮的灯光和放过于激昂的背景音乐。第一回“纵横勾党清流祸”里,结尾的惊鸿一现,风采令人心折,但立马就收住了。

镜头从烟波浩淼转入烟花歌笑。第十四回“放逐肯消亡国恨”中,他轻描淡写地慑服一登场便惊才绝艳的李西华,在李的飞扬跋扈相衬下,更见出陈的醇厚大气——但也就仅此,群雄拱手别过,不再相逢。

一次次的慷慨结盟和恢弘筹划,对复国大业似乎也无甚成效。所谓的群雄则像一群熊孩子般让人操心:为青木堂香主而争,还可说是人情之所常;为将来灭清之后拥立朱明的哪位后裔而争,简直是搞笑。《鹿鼎》中的江湖豪客们似乎被写得太过乌合之众了,也唯有如此,才更显出韦小宝之精和陈近南之哀。

郑家王朝对他倚若长城,但也倚重得有限。三世祖不争气,则难免有诸葛相父之慨。陈总舵主名震江湖,实则是一个无奈的甲方代表,夹在趾高气扬而谋略不足的老板和恨铁不成钢的乙方之间,近似于徒劳地奔走着。年轻时的他,想必是风神飒爽、令人一见倾心的人杰。然而:

“韦小宝和他站得近了,看得分明,见他两鬓斑白,神色甚是憔悴,想是这些年来奔走江湖,大受风霜之苦,不由得心下难过。”

到《鹿鼎记》,金庸写倦了英雄,也写出了英雄的倦。

襄阳围城里的郭靖,和陈近南处境也相似,可写前者,金庸是慷慨热情的;写陈近南,如含着叹息。

尽管如此,在全书里,提到陈近南处,无一笔不是褒义,金庸的语气仍然是崇敬的——也是悲悯的。

陈近南是一个“士”。这个精神是打春秋战国就传下来的,在《左传》、《孟子》、《史记》、《出师表》、《岳阳楼记》、《正气歌》里一一烙下了烧灼的痕迹,递了一代又一代,经了孔明们、岳飞们、文天祥们的手,交到陈近南手里时,光焰还未熄灭,可空气已太过稀薄。陈近南是真正的国士。而国呢?江涛夜雨声中,他扬声喊道:“千古南朝作话传,伤心血泪洒山川!”声音压过了大风大雨,徒劳地碰撞在四周坚硬的黑暗上。

陈近南的身上重叠了诸多相似的历史人物,他具有落日般的气质:如此光辉,也如此古旧,万人景仰的壮阔下有无可挽回的颓丧。而日落了,人们景仰罢了,在黑夜里点起灯,歌舞饮宴起来了。

而所谓愚忠。愚忠这个词,在胜负未判之前,在世间并无明确的指向。赢了便是坚毅,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输了,在他自己,也不过死而后已。他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了?陈近南不是能掉头一去、从此片帆五湖的人。他是陈近南啊。

也无法想象他这样的人会老,会垂着白发咳嗽,看易于安乐、善于忘却的人民在异族治下的盛世里兴高采烈地活。因此,只好让他死了。陈近南的死,是国士之殇。他是金庸最后一本书里,最后一个士。金庸写死他的时候,是否想到过:世上也许不复有这样的人了。

韦小宝道:“辣块妈妈,小王八蛋。我师父是你郑家部属,我韦小宝可没吃过你郑家一口饭,使过你郑家一文钱!”

在韦小宝“吃饭使钱”的强大逻辑下,“忠”这个概念到今天终于涣散成为单纯的雇佣关系。一个字的消失。而曾经背负过它的人,却并非是无谓的。正如金庸所说的,即便有一天民族大融合,那些曾经为抵御外族而战的人,绝不是无谓的。

鹿鼎记是一枚硬币:韦小宝是硬币的一面,其他所有人是另一面。金庸用群雄的直爽衬韦小宝的机灵,用少林众僧的执迷衬韦小宝的开脱(没错,没写倒),用扬州官僚的附庸风雅衬韦小宝的市井情趣,用胡逸之的柏拉图精神衬韦小宝的西门庆手段,用顾炎武黄梨洲的书卷气衬韦小宝的流氓气。

而陈近南的担当和过多的框架,则用来衬了韦小宝的油滑和自在。这对师徒的存在本身,就是执与达、兼济与独善的碰撞,以及对于《鹿鼎记》中最大的问题:民族和国家的概念的非正式的探讨。

旁枝末节的,陈近南的武功,在全书中只不过云中现爪,露了寥寥几次。他这样温厚的人,独门秘技却是狠辣的“凝血神爪”,也不肯轻用,像核武器般。中国式英雄对战斗的态度,一贯是“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的。

美国式英雄则常常享受战斗,也敢于表现出他们的享受。他们活得很嗨,因此讨人喜欢。而中国式的英雄,无一例外:全是疲惫的。欢快的人,不论做了怎样事业,在中国传统体系里,是不够格称为英雄的。英雄们应当剑眉深锁,满肩膀的担当,轩昂的身姿里是深沉的、古老的疲惫。疲惫的人,同时也让旁人感到疲惫,于是,他们过时了。

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女儿曾经问了一个让他哑口无言的问题:“爸爸,你为什么要演蝙蝠侠,不演小丑呢?”

他可以这样答:所有人都想当小丑,总得有个乏味的傻瓜,去做蝙蝠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