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亮亮打假 何亮亮:用法律武器打击外媒造假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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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无论官司成败,其影响已足以震慑一些认为诽谤中国无需付出代价的西方媒体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西方媒体炮制中国假新闻的事并不鲜见,最近又有所谓"中国

无论官司成败,其影响已足以震慑一些认为诽谤中国无需付出代价的西方媒体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西方媒体炮制中国假新闻的事并不鲜见,最近又有所谓“中国民航维族飞行员在奥运期间被令停飞”的“报道”。英国《泰晤士报》8月18日称,今年3月南方航空劫机案发生后,中国民航局出于对恐怖袭击的担忧,维族飞行员被令停飞。报道还引述“某位中方消息人士”的话说,整个中国航空业只有三名飞机师是维吾尔族人,他们在奥运期间都不许飞行。

中国民航局新闻发言人8月23日约见了《泰晤士报》驻京办事处负责人,即该报道作者麦卡妮,指责她“违背职业道德、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泰晤士报》网站次日刊登题为《所谓“被停飞”的维族飞行员实际还在飞行》的文章,对失实报道作出澄清。

事情到此似乎可以告一段落,然而人们可以从这一事件举一反三,再次思考为什么西方媒体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中国作不实报道,甚至捏造事实。笔者认为,仅仅澄清和道歉是不够的,尽管新闻媒体不可能完全杜绝不实报道,但是对中国的不实报道或假新闻比较多,影响也比较大,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形象和一些政府部门的形象,这又该如何弥补呢?运用法律武器起诉制造假新闻和不实报道的媒体,是一个应该考虑的手段。

起诉有国际先例可循

我们不妨看看新加坡的例子。

1994年8月2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刊登了专栏作者菲利普·鲍林的文章,题为《所谓的“亚洲价值观”往往是禁不起考验的》。这篇文章批评李光耀提倡的“亚洲价值观”,文章超出了正常讨论的范围,作者声称,“新加坡目前也存在着中国传统的王朝政治”。

这篇文章当然引起李光耀等当事人的强烈不满。虽然《国际先驱论坛报》在同年8月31日刊登了一则道歉启事,声明这种说法毫无根据,吴作栋、李光耀和李显龙三人还是以诽谤罪名起诉该报。1996年7月26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这篇文章影射李光耀和当时的新加坡副总理李显龙行为腐败,搞裙带关系,而当时的总理吴作栋则在李光耀的指示下,对这些行为给予协助,并成为他们的同谋,是对他们作出了“导致严重伤害的攻击”。

这篇文章已影响到起诉人执行公职和治理国家的能力,使他们感到气愤,并攻击了他们所坚持的政治信念的核心。法官宣判此案的三名答辩人得赔偿吴作栋30万元新币、李光耀和李显龙各35万元新币,赔偿总额为95万元新币。

震慑作用大于官司成败

此案在国际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对西方媒体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因为这是新加坡对西方媒体强有力的反击。向来唯我独尊的西方媒体被逼向一个亚洲小国道歉又赔款,其意义的确非比寻常,震撼了西方媒体和新闻专业组织。

在英美的普通法系,诽谤罪是很严重的罪名,立案起诉不容易,要证明被告蓄意诽谤更不容易。新加坡是一个小国,属于普通法系,起诉美国媒体,原告和律师在法律专业方面都有优势,这和中国的情况不同。

如果要对严重破坏中国国家声誉、构成诽谤的外国媒体提出起诉,中国应该组织专门的法律人才班子,作充分的准备,中国现在已经有这样的能力。可以肯定,一旦提出这样的起诉,由于中国的国际影响力,起诉某一家西方媒体诽谤中国,必然在国际上引起极大的关注,无论官司成败,其影响已足以震慑一些认为诽谤中国无需付出代价的西方媒体,因为除了这些媒体本身会名誉扫地,它们的受众以及广告市场,都会受到官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