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马克斯 韦伯的官僚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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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韦伯在其代表作<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提出了"理想的"行政管理体制,即"官僚管理体制",对古典组织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西方管理学界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 这种为求取组织和管理体系的效率和效果而设计的管理理论在对后世乃至今天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官僚行政体制理论是建构在职权.职位.职责.等级.制度的原则上,运用法定性权力在高度集权.正式.规范.强制控制的模式下以求组织活动中各环节有序的运作,最后求得组织目标是实现.不过,时代呼吁

韦伯在其代表作《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提出了“理想的”行政管理体制,即“官僚管理体制”,对古典组织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西方管理学界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 这种为求取组织和管理体系的效率和效果而设计的管理理论在对后世乃至今天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官僚行政体制理论是建构在职权、职位、职责、等级、制度的原则上,运用法定性权力在高度集权、正式、规范、强制控制的模式下以求组织活动中各环节有序的运作,最后求得组织目标是实现。不过,时代呼吁管理的人性化,所以我们在实践官僚层次理论时要注重扬长避短。

关键词: 官僚制 五原则 三种权力

马克思.韦伯是德国著名的思想家、社会学家,与泰罗和法约尔并立为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先驱。他对管理理论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理论,集中体现在本学期我们所学的《西方管理学经典名著选读》中第三篇——selections from Max Weber’s The 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中。在对他的了解中,我们会发现正是他提出的官僚行政体制理论经过演化,形成了组织管理学派,其理论精髓被广泛运用于现代大型企业之中。

一 《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的概述

马克思.韦伯关于行政组织理论的观点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时德国正经历着工业革命,正是德国企业从小规模世袭管理到大规模专业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大背景下,韦伯提出了官僚行政组织(bureaucracy)原理。他主张为了实现一个组织的目标,要把组织中的全部活动划分为各种基本作业,作为公务分配给组织中的各成员。按照不同职位权力的大小,确定其在组织中的地位,形成有序的等级系统。每个职位有明文规定的权力和义务。人员的任用根据技术资格考核来确定。原则上所有的人都服从制度规定,不是服从于某个人。管理者的职务是他的职业,管理人员有固有的报酬和按规定晋升的机会。韦伯认为这种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具有比传统组织优越得更多的精确性、连续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他体现了理性精神、合理化精神,适应了工业革命以来大型企业组织的需要,推进了工业化的进程。这本书中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 社会学的基础概念; 2 经济行为的社会学范畴; 3 权威的类型和强制配合。我主要论述第三部分关于官僚体制构建方面的内容

原则一 在一个官僚行政组织中,管理者的正式职权来源于其在组织中所处的位置。

职权是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和对组织资源的使用进行决策的力量。职权赋予管理者指导和控制下属的行为以实现组织目标的权力。在一个官僚行政体系中,服从一个管理者不是因为他具有个性、财富、社会地位等任何的个人品质,而是因为他处在与一定的职权和责任相联系的职位上。

原则二 在一个官僚行政组织中,员工的职位应当依据各自的业绩来安排,而不应由社会地位或个人关系来决定。

这一原则在韦伯那个时代并不总是被遵从,在今天也依然常常被人忽视。一些组织和企业仍然为社会网络关系所影响,在这种关系网中,雇用和晋升决定不依据工作技能,而是受人际关系影响。裙带作用至今依然影响到组织的发展,甚至是导致家族经济崩溃的致命原因。

原则三 组织中每一个职位的正式职权和工作职责范围,及其他职位关系,都应该清楚的加以界定。

当组织中不同职位的任务和职权被清楚的界定后,管理者和员工才会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又能要求他人做什么。而且,只有当员工清楚的明白自己的职责时,组织才能确保所有员工严格地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原则四 当组织中的职位按等级设置时,职权能够得到有效的运用,这时,员工晓得自己应该向谁负责,谁对自己负责。

管理者必须建立一个组织职权等级体系,明确责任关系,指明当冲突或问题产生时,组织成员才知道通过谁才能解决。这一原则在如今的政府,军队,企业运用得尤为广泛。作为领导的高层,能够在组织运作中明确谁对该项事务负责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才能围绕组织目标的实现而层层推进,奖赏罚明,将组织资源合理配置。

原则五 管理者必须创建一个明确的包含规则、标准操作程序以及相关规范的体系,便于他们能够有效地控制组织内的行为。

换作今天的普遍说法就是制定与企事业相关的工作规章制度,以及与此紧密联系的奖惩制度。作为执行的规则,是载明为实现特定目标,需要在不同的环境下采取相应行动的书面说明,除了注明该怎样开展工作,遵守相关纪律的正式书面说明外,还有相关员工在特定场合中如何行动的非书面、非正式的行为规范。

在韦伯看来,贯侧了上述五条原则的组织将建立起能够提高组织绩效的官僚行政系统。岗位说明以及规定如何完成任务的规则和标准操作程序的运用,使得管理者能够更轻松地组织和控制下属工作。同样,通过明晰的标准,公平、公正的筛选和晋升才能够得以实现,这个良好的系统才能够增加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组织成员才能采取更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方式提升自己的组织地位。

三 基于以上原则的三种权力的解析

对于五项原则的阐释,他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韦伯对于权威进行了三分类,这三种权力分别是法定权力、传统权力和神授权力。并指出只有理性——合法的权威才是理想组织形式的基础。而官僚集权的意思是通过官职或职位而不是个人或“世袭”来进行管理。法定权力是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它是以一种对正规规则形式的“法律性”,以及对那些升上掌权地位者根据这些条例发布命令的权力的信任作为基础的。传统

权力则是建立传统基础上,它是以一种对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及对根据这些传统行使权力者的地位合法性的既定信念作为基础的。而神授权力是基于对某一个人的特殊的、超凡的神圣性、英雄行为或典范品格的信仰,以及对这个人所启示或发布的规范榜样或命令的信仰作为基础。

韦伯认为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是以先例和惯例为基础的。这种权力下的组织缺乏革新的动力,保守的运作只会被不断发展的生产力所淘汰,不宜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个人崇拜式权力完全依靠人们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是非理性的,所以,这种权力形式也不宜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只有提供了慎重的公正的法定权力才能作为官僚组织体系的基础,即合理—合法的权力才是官僚集权的基础。因为在官僚组织模式中,组织中的成员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组织的结构是由上而下逐层控制的体系;在组织中强调的是人与工作的关系;组织成员的选用按自由契约原则,经公开考试合格予以使用;并且对成员进行合理的专业分工和技术训练;对成员的工资及升迁是按职位支付薪金,并建立起一整套合理的奖惩升迁制度。从而,基于法定权力的官僚集权组织是合理的,并且可以为管理的连续性提供基础。相比之下,法定权力比那些基于传统形式的正统权力和感性的神授权力更能推动组织发展。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中,官僚主义和等级思想缺少人格化,如果运用不好会产生很多问题,繁多的规则在某种程度上会导致决策的缓慢,从而效率低下。它在企业中主要表现为,强调上下级之间的地位和差别,强调对上级命令的服从,反对不同思想的存在,反对多样化,势必影响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无法形成轻松和谐的氛围,影响相互间的密切协作,影响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是组织僵化的一大顽症,不但不利于组织获益,相反会影响组织的变革,甚至与社会发展脱节。总之,管理者要做到的就是怎样依靠法定性权力,运用好官僚行政组织原理促进组织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