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2013年12月6日)

20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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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被执行人余毅,男,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龙方桥底57号;被执行人戴洁尔,女,住址同上,在(2012)浙温执民字第249.250.251号

被执行人余毅,男,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龙方桥底57号;被执行人戴洁尔,女,住址同上,在(2012)浙温执民字第249、250、251号典当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三案中,尚欠当金合计600万元、综合费用、利息、罚息及律师代理费合计6万元,并负担仲裁费用合计92820元、申请执行费合计83886元。

被执行人浙江德喜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花岙村西陇路31号,在(2012)浙温执民字第291号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专利转让费30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50元、申请执行费350元。

被执行人方其兴,男,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华兴路31号,在(2012)浙温执民字第48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借款本金260万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加倍迟延利息及律师费等费用5000元,并负担仲裁费用34902元、申请执行费32847.8元。

被执行人潘建铁,男,住温州市鹿城区水心街道水心路124号;被执行人梁小柱,男,住温州市双屿镇岩门岩头路37号,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473号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借款本金146825元及利息,并负担仲裁费用7640元、申请执行费2719元。

被执行人王红德,男,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梧田街村藕池路42号。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475号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借款本息合计1020000元,并负担本案仲裁费用20021.25元、申请执行费5901元。

被执行人林毓,男,住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街道新城中兴大厦A幢803室,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446号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本金1748908.8元及利息、律师费3万元,并负担本案仲裁费用27972元。

被执行人郑胜文,男,住乐清市柳市镇龙井路301、305号,在(2008)温执字第680号居间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本金235000元及利息,并负担诉讼费3200元、执行费4877.5元。

被执行人:徐乃定,男,浙江省平阳县人民路九洲大厦B座1201室,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1190号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本金港币200万元及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24448元、申请执行费18554元。

被执行人:池仁春,男,住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建设路1弄2号,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1411号担保追偿权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代偿款本金5157600元及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53144元、申请执行费58276元。

被执行人刘泽温,男,住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街道站北奔驰大楼412室,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1296号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并应负担执行费6681元。

被执行人郑万增,男,住瑞安市大南乡南新村双南路59-63号,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1201、1202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两个案件中,尚欠租金333609.02元,并负担案件仲裁费用22272元。

被执行人王红德,男,住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梧田街村藕池路42号。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475号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尚欠借款本息合计1020000元,并负担本案仲裁费用20021.25、申请执行费5901元。

被执行人黄学波,男,汉族,1959年5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瑞安市飞云镇云周中州村。在本院(2013)浙温执民字第46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尚欠申请执行人建行瑞安支行借款本金1977968.33元及利息,并负担本案仲裁费2003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24390元。

被执行人周征,男,汉族,1962年9月13日出生,住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渡头村。在本院(2013)浙温执民字第733号信用证纠纷一案中,尚欠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垫款1280万元。

被执行人:何光善,男,1962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上陡门住宅区5组团4幢304室;被执行人:何伟,女,1986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前街319号。二被执行人在(2013)浙温执民字第1131、1132号信用证纠纷案件中,尚欠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合计194919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