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云家属起诉加多宝 邱少云家属诉孙杰、加多宝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赔礼道歉

201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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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央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孙杰和加多宝公司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法院为什么认定孙杰和加多宝公司构成侵权?2013年5月22日,孙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为"作业本"的帐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

央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孙杰和加多宝公司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法院为什么认定孙杰和加多宝公司构成侵权?

2013年5月22日,孙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为“作业本”的帐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2015年4月16日,加多宝公司新浪微博帐号“加多宝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

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之后,孙杰用“作业本”帐号于2015年4月16日转发并公开回应:“多谢你十万罐,我一定会开烧烤店,只是没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进店就是免费喝!!!”

邱少云烈士的胞弟邱少华,将孙杰和加多宝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他在诉状中强调,被告孙杰与被告加多宝公司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形象,用于市场营销的低俗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截止2015年4月17日11时20分,相关微博被迅速转发一万多次,网友对二被告的低俗行为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评论多达两千多条,引发了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强烈的不满,并让邱少云烈士家属的精神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

北京大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孙杰、加多宝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公告刊登媒体及内容需经法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承担;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法院认为,邱少云烈士生前在战斗中表现出的舍身取义、爱国为民的精神,在当代中国社会有着广泛的道德认同,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邱少云享有崇 高名誉和荣誉的基础。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荣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荣誉等民事权益。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到 侵害的,相关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孙杰发表的涉案言论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是本案的焦点问题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自然人死 亡后,他人仍不得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由此可知,自然人死亡后,其生前人格利益仍然受法律的保护。本案中,邱少云烈士生前的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被告孙杰发表的言论“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将“邱少云烈士在烈火中英勇献身”比作“半边熟的烤肉”,是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且该言论通过公众网络平台快速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 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给邱少云烈士的亲属带来了精神伤害。

因此,原告邱少华要求被告孙杰对其侵权行为进行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由于被告孙杰的言论给邱少云烈士的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原告邱少华要求被告孙杰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加多宝公司发表的涉案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是本案的另一个焦点问题。对此,判决分析:

首先,在客观方面,从加多宝公司发布的言论及其后果来看,被告加多宝公司在“多谢活动”中,恭喜作业本(被告孙杰)与“烧烤”齐名,表示若孙杰开烧烤店就送10万罐凉茶,并与孙杰进行网上互动。该言论及互动在网络平台上迅速传播,遭到了广大网友的谴责,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

该言论引起的损害后果从加多宝公司通过媒体发布事件澄清中也可以确认,加多宝公司认可该言论“引起了广大网友不安和困惑”,造成了“负面和消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