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李智超 熊辉 李智超:论新时期中国特色城镇化思想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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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二)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格局转变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粮食供应制度.就业制度.福利保障制度.教育制度.赋税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农民被限制在土地上,城乡间流动受到阻碍.加之建国初期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导致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严重分离,使得经济社会呈现出典型的"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对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它造成农民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低下,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且不利于农村中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

(二)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格局转变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粮食供应制度、就业制度、福利保障制度、教育制度、赋税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农民被限制在土地上,城乡间流动受到阻碍。

加之建国初期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导致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严重分离,使得经济社会呈现出典型的“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对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它造成农民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低下,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且不利于农村中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城乡二元结构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纵观世界城市、经济发展史,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非农化、乡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是必然规律。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而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的最佳途径就是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中国特色城镇化,就是旨在以城镇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城镇化优化城乡结构,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格局。

(三)初级城市型社会向中高级城市型社会转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城镇化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49—1957年,是工业化带动城镇化迅速发展时期;第二个阶段是1958—1978年,是城镇化短暂发展和停滞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取得了重大成果。

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关口,达到了51.

27%,城镇常住人口超过了农村常住人口。”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50%,标志着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报告》认为:“中国已经结束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

”但同时《报告》指出:“从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城乡协调标准看,目前中国离城市型社会的要求还具有较大的差距,中国还处于初级的准城市型社会阶段。”党中央根据这一现实,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就是要在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阶段,维持城镇化平稳、快速的发展态势,力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我国由初级城市型社会向中高级城市型社会转变,提高我国的城镇化水平。

四、实现方法: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以城乡统筹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同时也是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根本方法。

城镇化不仅是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也不仅是城市人口比例的增加和城市面积的扩张,而是要实现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就业方式、生活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人口素质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根本转变。

城镇化是一个全方位的发展进程,既要遵循城市本身发展的规律,依托各地方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把握好城镇化的布局、规模和层次,也要充分考虑乡村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要在统筹发展的同时兼顾各种效益。概括地说,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以统筹兼顾为方法,关键是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也是“五个统筹”重大战略的核心与基础,是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城市和农村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动态发展的统一整体,城市依托农村而存在,农村依托城市而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实现城市、农村的共同繁荣,实现全面小康,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我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必须要将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城乡统筹。首先,要破除城乡二元发展的观念,树立城乡一体化意识,实现城镇化理念上的新飞跃。

其次,要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做到规划同步、基础同建、环境同治。最后,要把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二)坚持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胡锦涛曾强调,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要“发挥市场对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作用,通过市场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吸引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同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城镇化的管理、引导、规范”。

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城镇化主要由市场推动。然而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依靠单纯的市场调节不可能真正实现城镇化,这时就需要政府对城镇化进行合理地引导性调控,坚持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用“有形的手”帮助“无形的手”共同指挥城镇化。

一方面,要在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保障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资源、资金、技术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政府要在城市规划制定、公共服务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必要的引导作用,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在坚持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同时更好地采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城镇,实现服务型管理。

(三)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

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总体进程的重要标志,协调推进“四化”对于实现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必须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这是党的十八大关于“四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又是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

首先,必须要利用工业化的成果推动城镇化,实行工业反哺,着力扭转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问题,保证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其次,要借助信息化推动城镇化,不断加强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并在城镇化中加快发展信息产业。最后,要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构筑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使两者共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四)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地资源、环境、经济、科技、文化等条件不同。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符合了现阶段我国国情,又体现了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发挥各种规模城镇的各自的优点与功能,从而实现因地制宜和多元优势互补。

首先,要鼓励发展大城市,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其次,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发挥其在城镇化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再次,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发挥小城镇在城乡间的衔接作用,这是我国推动城镇化的最佳方式,也是目前我国城镇化的工作重心。

与此同时,还要根据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特点等方面的不同,明确区域发展规划,李克强曾强调:“在优化东部地区城市发展的同时,加快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和发展一批城市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作者简介:熊辉,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教授;李智超,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