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再出裁决:3人暴动罪将于八月判刑 旺角暴乱始末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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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原标题:香港"旺角暴乱"再出裁决:3人暴动罪成立 8月判刑 海外网7月17日电 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去年大年初一晚上至年初二爆发的"旺角暴乱",其中5名被捕男子遭控以三项暴动罪,案件17日上午在香港区域法院裁决,其中第一.二及五被告被裁定暴动罪罪成;第三及第四被告则罪名不成立.法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7日判刑,因控罪严重,3人须还押,期间待索阅第一.二被告的教导所报告,以及第五被告的背景报告. 据报道,5名男被告依次是杨子轩(18岁,运输工人).

(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原标题:香港“旺角暴乱”再出裁决:3人暴动罪成立 8月判刑

海外网7月17日电 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去年大年初一晚上至年初二爆发的“旺角暴乱”,其中5名被捕男子遭控以三项暴动罪,案件17日上午在香港区域法院裁决,其中第一、二及五被告被裁定暴动罪罪成;第三及第四被告则罪名不成立。法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7日判刑,因控罪严重,3人须还押,期间待索阅第一、二被告的教导所报告,以及第五被告的背景报告。

据报道,5名男被告依次是杨子轩(18岁,运输工人)、罗浩彦(20岁,运输工人)、陈绍钧(48岁,无业)、孙君和(27岁,旅行社职员)及连润发(26岁,工人)。他们共涉及3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园街交界,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法官裁定第一、二及五被告均有参与暴动事件。法官裁定当日有逾百人聚集,有人戴口罩、手持玻璃樽、霸路及有人向火堆投掷杂物等,场面相当骇人。而警方已多次作出警告,但示威者仍拒绝离开。示威者集结恃着人数众多,互相支持,对抗警方的行动,当时他们非法集结,社会安宁已被破坏,也令他人担心安危或财物会受破坏等,已构成暴动。

首次涉及被告向警察扔砖

此前据香港《东方日报》5月13日报道,本案控方12日于香港区域法院宣读开案词时,指出当时旺角街头集结逾百人,大部分人戴上口罩,而案中的三名被告涉嫌向警员扔砖,另外两名被告更疑各持两个玻璃樽。参与驱散人群的督察供称,当时向人群推进时遭石头砸中三次。本案是在区院审理的第三宗“旺角暴乱”案件,而且更是首次有被控暴动罪的被告涉及向警员扔砖。

控方开案词指出,在案发的初二凌晨,旺角有人群聚集,至早上6时45分,约一百人在豉油街与花园街交界集结,大部分人戴上口罩,多人手持砖头和玻璃樽等;当时街上有杂物被燃烧,产生大量浓烟,警方则在豉油街与通菜街交界筑成防线。警方与人群对峙期间,第一、第二及第五被告经常站在人群最前方。第一、第二被告起初各手持一个玻璃樽,之后他们的玻璃樽各增至两个。此外,第三至五被告则向警员扔砖头。五名被告均在现场被警方拘捕。

之后控方证人作供,隶属机动部队总部的督察王霖表示,当时有人向警员扔砖和玻璃樽,部分砸中警员手持的盾牌。警员和人群之间有杂物燃烧,有人把持物扔进火堆助燃。王和其他警员多番向人群推进,而人群则向警员扔砖头和石头,随即后退。

王霖表示,他的左上臂、胸口及左大腿均曾被石头砸中。王霖还曾站在高台向人群发出警告,要求他们散去但未获理会,期间人群退至洗衣街。

“旺角暴乱”,有暴徒用砖头砸毁停泊在路边的士及大肆破坏。(图片来源:文汇网)

大批“涉暴”者正排期审理

另据香港星岛环球网消息,“旺角暴乱”共造成90名警员及35名市民受伤。警方至今已拘捕至少89人,包括78名男子及11名女子,最年轻只有14岁,最年长70岁,分别涉及参与暴动、煽动他人参与暴动、藏有违禁武器、企图纵火、刑事毁坏等罪名。

据香港《文汇报》3月17日报道,香港“旺角暴动”中被指参与暴动及向警方投掷玻璃樽等对象的两男一女(23岁港大女生许嘉琪、20岁学生麦子晞,及33岁厨师薛达荣),被裁定暴动罪罪成,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3月17日判处各被告实时入狱3年,成为“旺角暴乱”案中首宗以“暴动罪”定罪的案件。

被视为“旺角暴乱”的始作俑者、“本土民主前线”两名发言人黄台仰、梁天琦,连同经常以“美国队长”装扮示人的工人容伟业,及另外7名被刑事起诉的“旺暴”示威者,分别涉及多项罪行,包括参与暴动、煽动暴动、非法集结、煽动非法集结以及袭警,案件已排期明年1月15日至5月14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遴选陪审团开审,预计审讯80天。

另一宗涉及11人“旺暴案”,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扔砖和破坏警车,被控以暴动和刑事损坏等共14项罪名,排期今年6月1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案中被告包括莫嘉涛(侍应)、李倩怡(学生)、钟志华(工人)、何锦森(演员)、霍廷昊(侍应)、陈和祥(无业)、邓敬宗(工人)、李卓轩(无业)、林永旺(电器工人)、叶梓丰(工人)以及吴挺恺(无业)。其中一名女被告李倩怡,早前在区院进行答辩时弃保潜逃,法庭已下令通缉。

还有一宗5人“旺暴案”,涉案者杨子轩(运输工人)、罗浩彦(运输工人)、陈绍钧(无业)、孙君和(旅行社职员)以及连润发(工人),全部被控以一项暴动罪,案件排期今年中在区域法院审理,即为本案。

延伸阅读:旺角暴乱

2·8香港旺角骚乱是指发生于2016年2月8日晚,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并向示威者挥动警棍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

2017年4月3日,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审理一宗2016年旺角暴乱相关案件被告杨家伦被控犯有暴动及纵火罪,区域法院裁定其2项罪名成立。

事件介绍

2016年2月8日,香港数百激进分子开始与香港警方爆发严重冲突,有人主动暴力袭击警员进而演变为骚乱。截至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控制局势。至晚上10时,警方拘捕61人。特区政府严厉谴责暴力行为,表示将全力缉拿暴徒。

警员受伤后鸣枪示警

警方与现场示威者对峙了约一个半小时,示威者仍不离开,反而用自制盾牌冲撞警方,并不断向警员投掷砖块和杂物。警方随即展开行动,用盾牌和胡椒喷剂驱离示威者。在警方执法过程中,有警员受伤,警方两次鸣枪示警。

署理旺角警区指挥官丘绍萁表示,凌晨2时,因现场警员被严重袭击头部、生命安全遭严重威胁,警方为保护同事生命安全,在亚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处开两枪示警。警方已经克制并使用最低武力。

在骚乱中,有暴徒在旺角多处纵火,用杂物阻塞弥敦道等旺角主要道路。暴徒撬起人行道上的砖块袭击警员。

至9日上午9时,旺角被骚乱者占据的道路已陆续被警方控制,至今已拘捕61人,包括52男9女,介乎15至70岁,涉嫌非法集结和袭警等,若有足够证据,会考虑检控参与暴乱罪行。

事件起因

卢伟聪指出,事件中有车辆运载物品予暴徒,不排除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力事件,警方将有进一步拘捕行动。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指出,这是彻头彻尾的暴乱事件,崇尚自由及理性的社会不容许这些事发生。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事件中有多名警员被袭击导致受伤,他向警员致以崇高敬意。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严厉谴责暴力行为,并对克尽己任的前线员工表示支持。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表示,对事件感到痛心和遗憾,各界一向强调香港是平和的城市,社会应对暴力行为予以谴责。

事件结果

伤亡情况

事件中有至少44名警员和记者受伤送院,部分伤势严重。警方已拘捕24人,暴乱已导致近90名警员及数名记者受伤,其中多人被割伤及撞伤,部分警员需留院观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