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高国富背景 太平洋保险退保金额激增113% 揭秘背后真实原因

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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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截至2012年3月底,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年报已全部出炉,数据显示,中国太保退保总金额为95.88亿元,同比激增113.6%,涨幅位居A股四家保险公司第一,其退保率也从1.5%激增至2.7%.与之相比,中国平安的退保总金额同比仅上涨15.5%,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分别上涨42.1%和95.3%,三家公司的退保增幅都明显低于中国太保.从大环境来看,2011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多次加息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节节攀升,使得保险产品销售受到较大冲击,银保渠道部分产品退保增加;而紧缩的经济环境.投保人现金需求增加

截至2012年3月底,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年报已全部出炉,数据显示,中国太保退保总金额为95.88亿元,同比激增113.6%,涨幅位居A股四家保险公司第一,其退保率也从1.5%激增至2.7%。

与之相比,中国平安的退保总金额同比仅上涨15.5%,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分别上涨42.1%和95.3%,三家公司的退保增幅都明显低于中国太保。

从大环境来看,2011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多次加息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节节攀升,使得保险产品销售受到较大冲击,银保渠道部分产品退保增加;而紧缩的经济环境、投保人现金需求增加、黄金等其他投资渠道的增加,也都成为投保人选择退保的部分诱因。

然而除去大环境的因素,太平洋保险退保增速明显高于其它三大保险公司更重要的原因是在于“内修不足”、自身服务的提高跟不上业务扩张的速度。纵览2012年以来的涉及太保的相关新闻,监管处罚、销售误导、无理拒赔、恶意违规、霸王条款等事件接连发生,层出不穷,这也就难怪那么多太保的用户选择了“用脚投票”。

销售误导接连发生太平洋保险不太平

青岛新闻网3.15日披露,某太平洋保险的用户投诉自己在农业银行存款,结果被太平洋财险业务员骗买保险。据该用户反映,2008年2月他去农业银行长春路营业部存定期存款,当时一位女营业员极力向他推荐太保的金利丰,并称利息比定期高、存3年就可以提出、年息可以达到5%等,在模糊保险和存款区别的前提下,极力宣扬金利丰的收益率。该用户在其误导下,购买了15000元的保险,其后出现了退保遇阻的情况。

《株洲晚报》2月12日报道称,当地一位刘女士2009年在一家邮政储蓄银行内,因轻信一名保险业务员的口头承诺,把本打算存起来的一万元给买了保险;今年1月31日,按当时业务员说的时间去拿本息,才晓得那保险三年实际的收益比银行利息还低。

《济南时报》2月8日报道称,春节过后,今年65岁的余女士和70多岁的丈夫刘先生,一直为是否要续交“误买”的一份保险而苦恼。余女士表示,2011年1月,到兴业银行购买该行的理财产品时,被太平洋人寿保险的业务员误导,直到签合同后才知道自己买的竟是一份保险。

余女士说,从一开始介绍理财产品,到最后签保险合同时,她一直以为买的是兴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如果知道是保险,我肯定不会买,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一直在误导我。”

无理拒赔引争议太平洋保险难推责

中国网财经中心2月12日独家报道了《太平洋保险“顶风作案”:反复拖赔客户受害》一文,保监会进入2012年以来连续采取措施全力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并将集中解决寿险销售误导和车险理赔难问题。但仍有部分险企“顶风作案”,在2012年仍然延续不规范操作。

文章披露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在与新疆扬阳假日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长达两年的保险纠纷。新疆扬阳的总裁张秀表示:“由于太保财险新疆分公司采取卑劣手段拖延结案时间,该案迟迟无法进入实质性理赔,致使扬阳公司无法及时恢复正常营业,而原本已招募到岗的员工在遥遥无期的赔付等待期间大批量的流失。

该公司前期所花费的人力成本、特别人才的流失成本无可估量。”

太平洋保险员工代签姓名擅改合同遭处罚

上海保监局3月16日发布公告称,2010年6月1日和2日间,太保上分职员熊欣慰在代理销售太保人寿鸿利年年产品过程中,代替投保人程树珊在投保单上签署了38个字的客户声明。

同月10日,在投保人程树珊未知情的情况下,太保上分职员熊欣慰又擅自提交了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要求对投保人地址与电话进行变更,太保上分依据该文件对程树珊的保险合同进行了批改。此后太保上分根据该批改进行电话回访,实际被回访对象为其团队中的个人代理人。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上海保监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太平洋保险职员熊欣慰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千元。

太平洋保险被指存霸王条款只赔医保内用药

据《城市信报》4月9日报道,山东青岛一名长途客车司机耿建军于2005年在太平洋财险投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份商业保险。2006年5月27日,他在开车经过胶州时将一名12岁小姑娘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其对事故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耿建军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75%的比例理赔医疗费11898元(此前耿建军出过交通事故,按照合同约定理赔比例有所降低)。但保险公司最终赔了医药费10128元,与规定的理赔额相差了1770元。太平洋财险的理由是,治疗时有些药品不在社会医疗保险目录里,这部分药品的费用不予理赔。

耿建军很气愤,凭什么投了份商业医疗的保险,却只能得到“社会医疗保险”的理赔?为此他起诉到了法院,经过五年的曲折经历对方提出建议调解,耿建军同意了这个结果。1770元的差额加上约50%的损失费,他获得赔偿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