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华副省长 省国土整治局局长陈新华来我县调研土地整治工作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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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网讯(记者梅云春 通讯员王恩海)6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国土整治局局长陈新华一行来我县调研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品,市国土整治局局长杜宏会,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尤庆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雄陪同调研.陈新华一行深入茅坪镇月亮包村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就土地整治效应同当地村组干部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局长王雄就我县土地整治工作项目建设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座谈中,陈新华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在土地整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要求秭归县

本网讯(记者梅云春 通讯员王恩海)6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国土整治局局长陈新华一行来我县调研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品,市国土整治局局长杜宏会,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尤庆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雄陪同调研。

陈新华一行深入茅坪镇月亮包村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就土地整治效应同当地村组干部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局长王雄就我县土地整治工作项目建设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

座谈中,陈新华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在土地整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要求秭归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土地整治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同时,要管理和利用好新增耕地,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要进一步拓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范围,老百姓移址新建房屋后旧宅基地必须还田。

要注重把土地整治与扶贫攻坚整村推进、农业合作社规模化经营、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有机结合,优化复垦整理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努力让国土资源民生工程项目在广大农村发挥应有的作用。

陈新华在现场指出,秭归县实行的"委托代建制"适应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使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有机统一,值得向全省推广。宜昌市选择秭归县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作为招投标改革试点,参考了荆门等地招投标模式,同时又有创新,建议开展试点工作时,合理设置投标折扣率下限、规范招标结余资金使用,避免大幅降低工程招标单价。

据悉,秭归县自2011年推行委托代建制,将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委托给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代建,项目法人单位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等综合管理工作,经多年探索实践,实行委托代建制能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2013年8月,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秭归县土地整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将这种模式规范化。目前,我市兴山、五峰等县已经开始试行"委托代建制"。

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抢抓武陵山片区规划建设机遇,积极争取和大力实施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低丘岗地改造等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自2008年以来,全县共实施国家、省、市、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7个,总投资4.

28亿元,建设总规模9699公顷,新增耕地1218.68公顷,其中已竣工验收项目34个,投资3.55亿元,建设规模7676公顷;在建项目3个,投资7387万元,建设规模2023公顷,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农业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