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_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201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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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一段婚姻虽然来之不易,但若已破损得无法修补,那也没有继续的必要了.然而离婚后,断的只是爱情,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仍是斩不断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一段婚姻虽然来之不易,但若已破损得无法修补,那也没有继续的必要了。然而离婚后,断的只是爱情,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仍是斩不断理还乱的。为了满足父母的情感需求,以及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法律将探视权赋予给了未抚养孩子的一方。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跟着妈网百科一起来了解下吧!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尽管离婚了,但孩子依旧是父母心里割舍不去的情怀。出于保护亲权的目的,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的权利。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后,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则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说离婚是夫妻厮杀的战场,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之争便是爱的拉锯战。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只能由一方抚养,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对于未成年子女,未直接抚养的父或母仍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

离婚后孩子能否改姓

在青春校园剧里,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节:少女暗恋男神多年,正准备告白时,男神无故转校。多年之后相见,男神还是从前的模样,但由于父母离婚,姓氏变了。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改姓又是怎么规定的呢?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若想改变孩子的姓氏,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离婚后可以生二胎吗

离婚,并不意味着幸福的终结,也有可能是另一段幸福的开端。现实生活中,重组家庭也比比皆是。那么,再婚后的两人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生下彼此爱的结晶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离婚后再婚的,如果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2、农村户口离婚后再婚的,如果一方为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丧偶者,另一方为未生育过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除此之外,离婚后再婚的夫妻若要求再生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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