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东魁与国家领导人 涨知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排名有何讲究?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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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有严格的礼宾排序.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六条将领导职务的层级共划分为十级,排在最前面的两级是国家级正职和国家级副职.这就是我们经常谈论的"正国级"."副国级"的法源.不过,在日常新闻报道中,"正国级"."副国级"的表述很少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才是一个频频出现的词汇.实际上,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是"正国级"."副国级"

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有严格的礼宾排序。

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六条将领导职务的层级共划分为十级,排在最前面的两级是国家级正职和国家级副职。

这就是我们经常谈论的“正国级”、“副国级”的法源。不过,在日常新闻报道中,“正国级”、“副国级”的表述很少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才是一个频频出现的词汇。

实际上,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是“正国级”、“副国级”领导人的统称。

排名顺序

很多人有疑问,“正国级”、“副国级”是否仅限定于在国家机构任职的人员?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列入该法实施范围的机构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既然这些机构都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这些机构自然也会产生全部或部分层级的领导职务。那么,这些机构中的哪些领导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呢?

在中共中央序列,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都属于党的领导人。

在国家机构序列,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等都属于国家领导人。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也属于国家领导人。各民主党派主席和全国工商联主席一般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担任领导职务,所以也属于国家领导人之列。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级别有点特殊。一般来说,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活动的报道中,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单之后会出现一个逗号,紧接着出现中央军委委员的名字。这一安排,比不出现名字的部级领导又显得略高一点,比党和国家领导人又略低一点的地位,可以视作“准副国级”。

党和国家领导大多同时兼任多个领导职务,其排名自然以其担任的最重要职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