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南郭广昌 复星集团郭广昌卷入王宗南案涉嫌行贿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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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8月11日,一篇题为<光明集团原董事长王宗南获刑18年,复星集团涉案>的报道震惊上海地产圈.很快,有关"郭广昌贱卖房产换利益"."复星集团行贿"的报道疾风骤雨般占据了各大报纸.网络的头条.当日,复星国际(00656.HK)股价急挫6%,最低下探到15元.复星国际旗下复星医药(02196 . HK)则跌3.46%,报23.7元.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针对复星集团涉案一事第一时间致电复星集团,得到的回复是:"复星集团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正风反腐工作.复星集

8月11日,一篇题为《光明集团原董事长王宗南获刑18年,复星集团涉案》的报道震惊上海地产圈。很快,有关“郭广昌贱卖房产换利益”、“复星集团行贿”的报道疾风骤雨般占据了各大报纸、网络的头条。当日,复星国际(00656.HK)股价急挫6%,最低下探到15元。复星国际旗下复星医药(02196 . HK)则跌3.46%,报23.7元。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针对复星集团涉案一事第一时间致电复星集团,得到的回复是:“复星集团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正风反腐工作。复星集团从未在与友谊集团的合作中谋取过任何不当利益,也不存在王宗南给复星的利益输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出现此类腐败问题,任何一方都不该做过多的狡辩和回避,否则容易惹火烧身。这件事从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上海的反腐查处力度正在加大,至于该事件是否会牵扯出新的问题,还难以定论。“但房地产行业一直是腐败频发的领域,所以该案件对上海很多房企的合规经营发出了警示信号。”

涉嫌行贿

8月11日上午,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宣判,这位有“上海商业教父”之称的光明集团原董事长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对挪用公款所得的120万元、受贿款269万余元及受贿收益833万余元进行追缴。

这个上海商界年度大案本已尘埃落定,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却意外被判决书所牵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宗南的判决材料显示,被告王宗南在友谊集团与上海复星集团合作成立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

上海二中院披露的信息显示,2003年,王宗南向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提出其父母欲购买复星集团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别墅,郭某同意。同年1月至9月间,王宗南父母以每平方米3000元、总价208万余元的低价购得上海市松江区涞亭南路两套别墅。经估价,这一价格比当时的市价低了56.4%,差额合计269万余元。而这两套房产分别于2010年、2013年转售他人,销售得款共计1480万元。

业内猜测,涉事房产或系复星集团旗下复地集团开发的上海复地艺墅,历史资料显示,2003年,该楼盘起价为5500元/平方米,均价则为7400元/平方米。

对于涉嫌向王宗南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房产、利益输送一事,复星集团在给中国房地产报的回复中表示:“王宗南买房的销售行为发生在2003年。我们认为,销售价在当时市场极端低迷的环境下处于开发商市场折扣区间。”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就说明该案已经盖棺定论。对复星集团的影响也不会太大,毕竟案件所涉及的金额现在来看相对较小。“但如果复星当时给予王宗南的折扣属于合理区间,那为什么不是面对大众做成优惠活动呢?如果是只针对一个人设计的特殊折扣,那就存在行贿嫌疑。针对该案件,复星要提出反证,恐怕很难。”

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瑞果表示,法院给予王宗南的判决是受贿罪,但是否追究复星集团行贿问题,还要看司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认为是王宗南索贿,因为判决书里并没有说明其为复星谋取了什么不当利益。”

郭王旧事

判决书还提到,被告人王宗南还在友谊集团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

不过,对于上述说法,复星集团回应称,公司从未在与友谊集团的合作中谋取过任何不当利益,也不存在王宗南给复星的利益输送。

实际上,15年前,复星集团和友谊集团之间曾发生过诸多资本交集。其运作手段堪称复杂、精巧。

2000年,复星集团和友谊股份大股东友谊集团共同出资4亿元,成立了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复星”),友谊集团占新公司52%股份,复星集团占48%股份。

随后,友谊复星与友谊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友谊集团部分股份,占总股本的29.98%,友谊复星成为友谊股份第一大股东。而友谊股份持有上海联华超市51%股权,友谊复星也就顺理成章成为联华超市的股东。此后,复星集团又将友谊复星股份剥离至复星系另外一家上市公司豫园商城。

2001年,复星集团将友谊复星的股份转让给复星实业,复星实业遂成为友谊股份第一大股东。

资料显示,友谊复星受让的联华超市2.94%股权,在2001年4月26日以“配合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为由,重新转让给了联华超市职工持股会。所以,截至2001年4月底,友谊复星不再直接持有联华超市股权。

当时,郭广昌一手掌控的复星系斥资19200万元通过持有友谊集团时居第一大股东友谊复星48%的股权染指联华超市,其用意在于可以充分利用联华超市1000多个网点进行医药连锁经营,在联华超市店内开辟非处方药(OTC)专柜或零售药店,经营非处方药的零售,扩大复星实业在医药流通领域的市场份额。

“不过现在看来,友谊复星对郭广昌而言只是‘过手儿’股份,是配合了王宗南当初在联华超市的MBO(管理者收购)。”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2003年4月,上海市对商业国资进行重组,将原上海市第一百货集团、华联集团、友谊集团、物资集团合并重组为上海百联集团,王宗南担任这家全国最大商贸流通产业集团的总裁。

据上海商界一位业内人士回忆:“当时以医药起家的复星集团利用精巧的资本运作完成了对友谊股份的收购,一脚踏入零售业。不过进门之后,郭广昌能做的只有等待和观看,等着财政部的批复,看着王宗南把公司搞得红红火火,但复星也从友谊股份收到了‘大礼包’。直到百联集团的组建,打碎了复星控制友谊的梦想。复星欲进无路,欲罢不甘。”

而如今,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郭广昌却不得不面对棘手的行贿疑云。

业界有观点认为,郭广昌这样的浙商有闯劲、有想法,所以事业可以做大。浙商从不拍政府部门的马屁,但和企业之间的交往会比较密切。有时候因为“人情味”太重,很多业务往来很难说是公事还是私事。但若按照目前的反腐要求来看,可能都会涉及腐败等嫌疑。

上海地产圈某不愿具名的人士认为,该案件明确把腐败的案例和复星集团进行联系,可能在近期会导致复星集团一些合作项目的搁置,进而恶化投资者关系。而且近期复星本来就计划对地产板块进行比较大的调整,如此一来,可能会暂时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