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受辱一怒连杀四人 农民工王斌余的生死挣扎

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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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

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他愤怒之下杀死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

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8月19日和26日,记者先后两次到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与王斌余对话了10个多小时。在取得信任的基础上,王斌余向记者袒露他的内心世界。

在穷苦中憧憬 出生贫寒,渴望改变命运。我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小山村,常年干旱,家里收成不好。我6岁时妈妈就去世了,家里生活困难,一家3口人挤在一个大炕上。这几年用打工的钱,才在土房边盖了几间砖房,可是因为钱不够,新房的门窗到现在还没装上。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我边上学还边干农活,在家里要做饭、照顾弟弟,小学四年级时我就辍学在家。我一直想让弟弟上学,可我爸说他自己不识字不也活得好好的,更何况家里没有钱。弟弟二年级也辍学了。

在家里,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猫一样,总想逃出去看看。出来打工是为了挣钱,改变命运,为自己争口气。记者:28日下午,在看守所,我见到了王斌余60多岁的老父亲王立定。老人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肩上用木棒挑着一个沾满尘土的红布袋,布袋里给儿子装了几件秋衣和几个青苹果。

老人是奔波了上千公里路来看儿子的。他告诉我,儿子很不容易,从小生活不如别人,在家又做饭又洗衣,大了又到外面打工。村里人不出去打工就没法生存!儿子一时糊涂犯了事,我不识字,可我知道应该按国法处理。

在愤怒中反抗 讨薪遭打,顿起报复之心。今年5月份,父亲因为去年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好,家里急需用钱,再加上我身体一直不好,实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却只给50元。

我气不过,就去找劳动部门,他们建议我到法院。法院说受理案子要3到6个月,时间太长,让我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负责人立即给陈某打电话,说他违反《劳动法》。陈某却诬赖我看工地时偷了铝皮,不给我工钱,可我并没有偷。

5月11日,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吴新国向劳动部门承诺5天内给我算清工资。谁知回到工地,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晚上,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块钱,我们就到吴新国家要点生活费。吴新国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

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我当时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边洗干净血迹,就去公安局自首了。

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管教中队中队长王佐宏:当时听到王斌余的案件时,以为他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后来通过跟踪观察,发现他很淳朴、善良。由于从小生活的环境没有多少温暖,在社会上遭到种种白眼、欺侮,多次讨要不到工钱,产生了报复心理。

在压迫中挣扎 工作劳累,还要备受剥削

经村里熟人介绍,我17岁就开始到甘肃天水市打工。随后几年又到了甘肃兰州、宁夏中卫、银川、石嘴山、中宁等地,在建筑行业打工,也曾蹬过三轮车。

刚开始在天水市干建筑活,一天工资11.5元,扣除4元伙食费,最后可以拿7.5元。随后,我14岁的弟弟也到这里来干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们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钢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差点淹死。后来大家把我拉上去了,我总算逃过一死,却大病一场。老板不给我看病,只给了几片感冒药。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着包工头陈某干活,他揽的都是又脏又累又危险的活。在石嘴山一家电厂做保温工时,一天27元。保温用的玻璃纤维扎得人浑身起红疙瘩,我们忍受不了,老板就骂我偷懒。

吴华是工地的负责人。他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他让我偷工地上的东西,我不干,他就打我,骂我。我们平常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7点,有时候到晚上八九点才下班,只要天亮着就干活。

我们工资一般都是年底结算,平时我们用钱只能找他借。可即使结算清了工钱,仍要扣300元的滞保金。今年老板跟我们说晚上加班就给多加8块1毛钱,但最后发工资的时候他们能赖掉就赖掉了。

去年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1000多元还是自己掏的。出了工伤他们根本不负责任,工地上一个小伙子腿被砸了还干活呢,后来干不下去只好回家了。

宁夏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农民工问题专家李禄胜: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究其原因,农民工有80%是自发打工,他们没有技能,没有文化,只能从事简单的手工劳动和体力活,没有竞争力。同时,他们缺乏生活常识、法律常识、城市劳动常识,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援助。

在反思中希冀 悔不当初,期盼社会关注民工

下午见到了我爸,他已经瘦成那样了,见到父亲后我觉得很后悔,当时也是一时冲动。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责任。我评价自己是不忠不孝。

说起来我也是坏人,不应该把别人弄死了,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件事情,对于双方的父母都是伤害。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很支持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多少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我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帮互助。我希望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我们农民工。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博铭:近年来,国家越来越关注农民和农村问题,农民工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同时,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利。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只有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不要让他们流汗后再流泪!

别漠视农民工的基本愿望

王斌余因为要不回工钱而杀人,怎么说都是重罪,何况他一连杀死4人、重伤1人。但是,从王斌余杀人的直接原因看,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钱,表面上看伤害的是农民工兄弟,而它对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危害之大,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

一个“穷”字,让千千万万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打工。工钱之低廉、工作之繁重、衣食之艰苦,甚至包括包工头的颐指气使和随处可见的歧视,他们都能忍受,只求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钱。这是他们最基本的愿望。如果连这一点都守不住,他们就可能因绝望而心生愤怒,进而采取极端行为。

对支付工资问题,法律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偏偏要“年底结算”工资,还变着法儿克扣、赖账。只要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到有农民工的工地上,这个问题就不难发现;只要司法机关及时改进工作,对农民工讨薪案快接快办,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

但是,道理归道理,现实是现实。行政执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让农民工们选择以“玩命”的办法讨还工钱,王斌余杀人案则给我们在这方面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