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杜兴林 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杜兴林批示肯定莲都区人民调解工作

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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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今年以来,莲都区司法局直面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首善担当意识",主动靠前,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务实高效的三级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润滑剂"和"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日前,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杜兴林对莲都区人民调解工作作出批示:"人民调解是社会稳定的润滑剂,必须不断完善.坚持,区司法局这次工作做的好,要表扬."一是打响一个品牌.以区调委会"融和工作室"为核心,融多方参与力量

今年以来,莲都区司法局直面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首善担当意识”,主动靠前,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务实高效的三级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润滑剂”和“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日前,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杜兴林对莲都区人民调解工作作出批示:“人民调解是社会稳定的润滑剂,必须不断完善、坚持,区司法局这次工作做的好,要表扬。”

一是打响一个品牌。以区调委会“融和工作室”为核心,融多方参与力量、多种调解模式、多种调解渠道,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尤其是针对非正常死亡等重大疑难纠纷隐患,固定每周二由区“融和工作室”牵头,召开区级层面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分析研判会,对全区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并指派调解能手组成调解小组进行全力化解。

同时,借助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各类宣传载体,开展以案释法,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

今年1至4月,区调委会“融和工作室”指导全区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4件,其中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6件,涉及金额783.6万元;非正常死亡纠纷18件,涉及金额653万元;在市、区“两会”期间,成功化解非正常死亡纠纷6起,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上访闹访事件发生。

二是健全两项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运行机制,各级调解组织及时了解掌握动态纠纷信息和矛盾隐患,村级调解组织做好日常调处,及时化解本村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乡镇(街道)调委会每周一排查,在负责做好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重点做好两会、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实行专报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在萌芽阶段,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区调委会“融和工作室”发挥调解核心作用,负责全区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每周牵头化解区内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敏感性纠纷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建立全区矛盾纠纷排查月分析制度,定期向区政法委“大调解指导中心”报告情况。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主动对接各乡镇(街道),开展调解专题调研3次,召开座谈会6次,组织调解能手培训2次。

三是建好三支队伍。一是区调委会的“区级核心”队伍。该局遴选了7名调解能手、6名资深律师和10名相关部门法律专家组建“调解人才库”,根据资格水平和专业特长分为若干个小组,建立专家信息名录,按需调度相应调解专家参与纠纷化解,着力发挥区一级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全区面上指导培训的核心作用。

二是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乡级中坚”队伍。主动协调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丽水市大调解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配实配强专职调解员,解决调解员不专职问题。

三是村级人民调解员“底层一线”队伍。借助村社换届选举契机,制定出台详细的村级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并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区换届办,使之纳入莲都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统一安排,着力把肯为群众办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选到调解队伍中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定期编印《人民调解专报》,通过“以案释法”挖掘各类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4年以来,莲都区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入选《浙江省人民调解案例选编》的数量均在7篇以上,占全市入选案例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