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氦气 金宏气体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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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408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金向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6,855,0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

45%。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开展情况,拟对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删除“销售:天然气(LNG、CNG)”。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6,855,0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变更如下: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储存: 氢[压缩的]、乙炔[溶解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氩[压缩的]。

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碳化钙、丙酮、液碱、次氯酸钠。

以上项目按苏安建 字 EH0176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审查批准书经营。销售: 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化学品 2 类 1 项、2 类 2 项、2 类 3 项;生产:医用氧(气态、液态分装)。

乙炔[溶于介质的]、氨[液化的,含氨>50%]。 销售:天然气(LNG、CNG);消防气体(IG-01 灭火剂、IG-100 灭火 剂、二氧化碳灭火剂)。

销售相关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气瓶,设备租赁,气瓶检验,危险货物运输(危 险品 2类 1项、2类 2项、2类 3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生产、销售:食品级干冰。

气体检测。销售:消防气体(IG-55 灭火剂、IG-541 灭火剂、七氟丙烷灭火剂)。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储存:氢[压 缩的]、乙炔[溶解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氩[压缩的]。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碳化钙、丙酮、液碱、次氯酸钠。

以上项目按苏安建字 EH017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审查批准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化学品 2 类 1 项、2 类 2 项、2 类 3 项;生产:医用氧(气态、液态分装)。

乙炔[溶于介质的]、氨[液化的,含氨>50%]。消防气体(IG-01 灭火剂、IG-100 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

销售相关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气瓶,设备租赁,气瓶检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品 2类 1项、2类 2项、2类 3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销售:食品级干冰。

气体检测。 销售:消防气体(IG-55 灭火剂、IG-541 灭火剂、七氟丙烷灭火剂)。 原章程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6,855,0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董事签字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