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心兰语】【交流】2014年陈亚兰歌仔戏之「爱戏踹贡」

20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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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注意事项: 1.上传之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血腥暴力,或其他违反社会善良风俗. 2.参赛作品以作者本人创作为限,不得抄袭.复制或直接以他人作品及已於其他比赛中得奖的作品参赛;如作品违反上列原则,将取消得奖及参赛资格.3.参赛者之参赛作品中,创作使用素材.音乐.影像须为原创或取得合法使用授权,如有涉及智慧财产权或其他相关人格权者,应取得权利人之书面同意后,方可上传作品参赛,以免侵害他人之权利,若参赛者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得奖者取消所获得奖项,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

注意事项: 1.上传之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血腥暴力,或其他违反社会善良风俗。 2.参赛作品以作者本人创作为限,不得抄袭、复制或直接以他人作品及已於其他比赛中得奖的作品参赛;如作品违反上列原则,将取消得奖及参赛资格。

3.参赛者之参赛作品中,创作使用素材、音乐、影像须为原创或取得合法使用授权,如有涉及智慧财产权或其他相关人格权者,应取得权利人之书面同意后,方可上传作品参赛,以免侵害他人之权利,若参赛者因此而产生任何纠纷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得奖者取消所获得奖项,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4.参赛者参加活动即视同了解及同意作品可供日后主办单位使用。主办单位将可使用或重制与再制,且不限於宣传、发表、出版、布置、展览、刊登报章杂志,或印制书册等。

参赛作品之著作人格权归属参赛者所有,但著作财产权则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并得自行无偿利用参赛作品,包括再授权予第三人利用之。

参赛者除因获胜所得之奖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主办单位要求报酬、授权金或赔偿金等。得奖人并承诺对主办单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权。 5.主办单位将於公布得奖名单后与得奖者联系,得奖者请於收到得奖通知后2天内回传基本资料(真实姓名,电话、地址、Email)。

若因资料不全而无法成功连络得奖人,或於时间内逾期回覆者,视同放弃得奖资格,若因地址或相关资料不全而导致奖项无法送达,则视同自动放弃领奖资格。 6. 奖项票券不可转售,不得转让或转换现金。

票券日期原则上可由得奖者先行选择,但仍须视当日是否有座位,如无座位,则由主办单位选定票券日期,得奖者不得有异议。 7.参加本活动者即视同承认以上注意事项之效力,主办单位有取消、保留、修改、终止、变更活动内容细节之权利,且不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 陈亚兰歌仔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