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性贪 称黄松有为“性贪”的司法界人士是谁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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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有消息透露,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已被中纪委"双规".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12月3日人民网) "性贪"二字用到黄松有身上,确实比较贴切.但值得让人深思警惕的是,给黄松有起绰号的司法界同行都是谁?为什么那么多同事或同行都知道黄松有的"独特嗜好",却偏没有人主动揭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有消息透露,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已被中纪委“双规”。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

(12月3日人民网) “性贪”二字用到黄松有身上,确实比较贴切。但值得让人深思警惕的是,给黄松有起绰号的司法界同行都是谁?为什么那么多同事或同行都知道黄松有的“独特嗜好”,却偏没有人主动揭发? 黄松有被称为“性贪”应该不是一两天了吧,那些自诩为“反腐斗士”的极个别司法机关——司法界同仁,为什么楞是一点也没察觉,竟然还能任其劣迹斑斑地边腐边升。

这不能不让人感到讶异,“司法界人士”是聋了还是瞎了?黄松有在广东省高院任职时干的那些丑恶勾当(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玩弄女色),任其手段再高明、再狡诈也总应露出些“狐狸尾巴”吧,难道真的是“黄大官人”的才华横溢到了“一俊遮百丑”了么。

司法界人士当然包括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人员。

按说,这些人员是掌管法律的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比任何人都知法懂法。无论从维护法律权威角度,还是从公民正义感出发,及时反映和举报黄松有的劣迹总是应该的。即使害怕打击报复,那么,身为一个有正义感和良知的司法界人士,最起码也应该匿名举报举报吧。

然而,这位“黄大官人”从广东“杀”到北京,从广东省高院“荣升”到最高人民法院,一路高升、平步青云,从2002年开始就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长达近七年竟然就不见身边的司法界同仁去检举和揭发。

这就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惊诧了。个别司法界人士的正义感到底跑那里去了?整天要求普通公民要有责任感、有良知,要和腐败现象做斗争云云,怎么一到了关键时刻咋就看不见黄松有身边的司法界人士同黄松有展开正义的斗争呢。

为什么让人听到和看到的只是在送黄松有“性贪”绰号时,“掩”着嘴在后面“偷偷地笑”?这样的司法界同仁,配称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正义的代言人么。

出现这种怪异现象,笔者猜测有两种可能。一是有关黄松有好色或“性贪”的绰号早已经传到了个别上级领导耳中,只不过是“民不告官不究”,甚或是骨子里也认为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无伤大雅吧!二是黄松有身边的个别司法界同仁已经默认了“性贪”黄松有的“潜规则”。

我们不妨再恶意地猜测一番——这些送黄松有“性贪”绰号的个别司法界同仁自己说不定也不“干净”。 一干司法界同仁都知道黄松有是个“性贪”,甚至喜欢“玩未成年少女”,就是这样一个司法界败类竟然在司法战线上“混”了这么多年,窃居国家二级大法官高位,这简直是法律的耻辱,简直是司法界的奇耻大辱!

说明了什么?至少说明,当前个别地方司法界的腐败现象是多么地严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已经被个别“司法败类”破坏影响到了何种地步!难道,从“性贪”黄松有一事上,个别地方的司法界人士不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吗?! 观点撞击: 由黄松有的特别“性嗜好”说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