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瑜广西 广西人大决定免去孙瑜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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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广西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广西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1月30日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孙瑜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广西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广西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1月30日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孙瑜简历(据新华网)

男,壮族,广西邕宁人,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74年7月至1976年8月广西北流县民安公社插队。1976年9月至1986年8月广西北流县委组织部干部(其间:1983年9月至1986年8月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哲学专业学习)。1986年8月至1987年6月广西北流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1987年6月至1991年9月广西北流县清水口乡、塘岸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塘岸镇党委书记、镇长。1991年9月至1993年9月广西贵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1993年9月至1995年2月广西贵港市委书记。1995年2月至1996年4月广西百色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1996年4月至1998年1月广西百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在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第1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8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七届候补委员、第八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