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鹏计生 李大鹏:政府计划生育该何时放开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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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央最近对"计划生育"政策有了大动作,放开了"单独二胎"."全面二孩",但其政府"计划"的本质没有变,家庭仍然没有自主自由决策的权利.随着"

中央最近对“计划生育”政策有了大动作,放开了“单独二胎”、“全面二孩”,但其政府“计划”的本质没有变,家庭仍然没有自主自由决策的权利。随着“计划生育”40年的发展变化,到现在每个人都清楚,政府“计划”是早晚要放开的,问题就是这个时间点是哪一年?

我的答案是尽快、直接全面放开,或分步走来避免形成人口洪峰,在2——3年内完成整个过程,把“计划生育”的决策权还给家庭。下面从人权、法治、经济、养老、人口结构、未来发展这六点来表述。

一、人权

国际上有《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其中有一条:“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政府的强制“计划”是部分符合这一条的。还有就是平等权,作为一个人,拥有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为什么在其他国家没有强制执行的“family planning”,到中国就变成了“government planning”,而且单从国内来看,还区分了户籍、民族、头胎男女、父母行为等各种生育条件。

二、法治

从法律上说,“社会抚养费”算不算罚款,生育“二胎”、“三胎”到底算不算违法?卫计委的解释是“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不属于罚款,多生育的行为也不是“违法”。既然不违法,那么征收正在抚养未成年人的父母的财产,直接造成很多家庭经济窘迫,就伤害到了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该怎样保护他们呢?是不是经济收入达不到某个水平,就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再说说法律中最高的《宪法》,宪法中各民族平等,男女平等,那么为什么吉林延边的朝鲜族生育二胎可以奖励5万元,还有很多地方以“头胎男女”来决定生育权?最后从成年人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个体角度来说,父母的行为不应影响子女的权利义务,为何卫计委以父母的生育行为来决定子女的生育权呢?地主、贫农等区分祖辈父母的因素早已经取消,父母的生育行为因素也应该同样取消。

三、经济

先来看一下数字,在卫生厅和计生委合并以前,2012年的统计数据:计生委一年的计生事业费813亿,加上计生罚款接近300亿,其他各种社会成本,政府“计划生育”的总成本超过千亿。这些开支大约阻止了300——400万婴儿的出生,我们回过头想一想,如果上千亿的资金用于这些婴儿的教育、卫生医疗,是不是能培养出大量人才,直接提高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