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关于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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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安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安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于2014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你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科所(环评单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单位)和你公司等。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邀请了3位群众代表参加验收会,验收组听取了相关报告并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根据验收监测结论、验收组意见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该项目竣工验收监察报告(庆环监察〔2014〕42号),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项目位于安庆市中兴大道73号1-2层,建设诊室、候诊厅、总台、档案室、化验室等科室,诊疗科目为口腔科,设置牙椅20张,配套建设了相关公用、辅助及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2014年7月,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建函〔2014〕169号);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4年12月22日实施该项目验收监测。

项目环评系补办,医疗废水采取沉淀消毒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对气泵等产噪设备落实了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密闭等降噪措施;生活办公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及预处理污泥等危废交由安庆发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环保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基本落实。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核实,本项目至今未接到群众环保投诉。

参会群众代表支持项目通过"三同时"环保验收。       三、验收监测结论:市环境监察中心站编制的《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1.

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 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余氯、粪大肠菌群和排水量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要求。

3.噪声:噪声监控点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II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办公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及预处理污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公众参与:与会群众代表支持该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验收结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要求。

结合验收组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意见,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项目运营期须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

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完善环保相关制度,明确各岗位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培训;落实好相关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

2.强化污水加氯预处理工序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落实好项目医疗废物及预处理污泥的收集、暂存和处置工作。      六、其他事项:请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本次验收意见仅适用于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庆朱小龙口腔医院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有重大变动的,应依法履行相应环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