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女学生师生恋,离婚后居然还要给男方赡养费!

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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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许多人对异国恋都有美好的憧憬,许多人都幻想和异国的伴侣生个眼睛大大的混血宝宝,但是回到现实,并不是每一对异国恋都是幸福美满的. 加拿大BC省的华裔任女士就对自己的异国恋前夫非常不满,因为两人在恋爱结婚9年后,任女士在离婚后不但几乎得不到家产,反过来还要支付前夫生活费,真是肠子都要悔青了. 两人的故事要追溯到1994年,离异的艾默森(Mr. Emerson)在北京人民大学当客座讲师,与在同一大学读书的任女士相遇.当时,这对师生相差31岁,却擦出爱情的火花.两人从1996年开始同居,大约一年后他们的

许多人对异国恋都有美好的憧憬,许多人都幻想和异国的伴侣生个眼睛大大的混血宝宝,但是回到现实,并不是每一对异国恋都是幸福美满的。

加拿大BC省的华裔任女士就对自己的异国恋前夫非常不满,因为两人在恋爱结婚9年后,任女士在离婚后不但几乎得不到家产,反过来还要支付前夫生活费,真是肠子都要悔青了。

两人的故事要追溯到1994年,离异的艾默森(Mr. Emerson)在北京人民大学当客座讲师,与在同一大学读书的任女士相遇。当时,这对师生相差31岁,却擦出爱情的火花。两人从1996年开始同居,大约一年后他们的女儿在北京出生。

1998年7月,两人移民加拿大,并在多伦多定居,他们的儿子一年后诞生。同居几年后,两人在2001年3月结婚。次年,一家四口人移居温哥华。

后来,任女士在UBC的Sauder商学院进修。这时,她与丈夫之间的感情破裂,开始分居。

2005年3月,艾默森与任女士在《分居协议书》上签字。协议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均放弃争夺对方财产的权利,这包括银行存款、投资、房产等。艾默森当时透露,他的净资产约为180万加元。按照3.2万年薪计算,他须每月付给任女士468元,以帮助她抚养两个孩子。

任女士则表示资不抵债,债务超过11万元,但资产不足2万。同时,她还要承担两个孩子的开支,这让她感到难以承受。

2017年,42岁的任女士到卑诗省法院状告73岁的艾默森,并试图搁置《分居协议书》,以便她获得生活费与部分家产。她告诉法院,她在协议上签字之前,没咨询任何法律顾问。她当年受艾默森的误导,才决定放弃争夺所有家产。

艾默森曾声称,前妻与前房东把他告上法庭,分别索赔250万元和180万元。实际上,前房东只起诉他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使公司败诉,他也没有经济损失。

卑诗省法官詹金斯(Justice Jenkins)2018年2月15日做出的判决,虽然女方可以分得10万房产增值的一半,但是却要每月支付男方生活费。

法官称,《分居协议书》对任女士非常不公平,遗憾的是依照法规,已经无法搁置《分居协议书》。因为,根据《家庭法(Family Law Act)》,双方离婚两年后,不能再搁置有关财产分配的协议。他们于2005年离婚,搁置期限已过。

两人离婚后,她只能获得10万元。他们唯一的家产是温哥华市中心Seymour Street的一栋公寓。该公寓已增值20万元,任女士可获得一半。

73岁的艾默森早已退休,近年来靠养老金生活,还有一些投资收入。2013年至2017年间,他年入为2万元。相比之下,任女士的收入比较高。她获得卑诗省房地产经纪执照后,在房地产公司Macdonald Realty全职工作。2016年的年薪为13.6万元,2017年12万元。

法官表示,高收入的任女士需要养活前夫。从2015年12月1日算起,她须每月付给前夫艾默森875元生活费,如果以前没付,现在要还清欠款。

2005年5月,卑诗省法院批准任女士与艾默森离婚。不过,他们在两个孩子面前,一直像是一对夫妻,直到2015年才彻底分开。

他们的女儿告诉法院,2012年至2014年间,全家人一起吃饭,父亲在那里睡觉,他们的儿子不知道父母何时分居。两个孩子都称,父母经常一大早一起游泳,他们没理由相信父母已永久性分居。

任女士与艾默森离婚后仍然保持联系。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间,两人互相之间甚至发送了长达34页纸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