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孕妇为在香港产子“假结婚”被判入狱1年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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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32岁的被告于2012年9月与一名香港男子在香港结婚,其后以内地“单非”孕妇身份成功从一间私家医院取得2013年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当被告于2013年1月试图入境香港产子时,鉴于对被告与其港人丈夫的婚姻真确性存疑,入境处遂拒绝被告入境,并跟进调查.其后入境处拘捕与被告结婚的香港男子,他承认与被告“假结婚”,并于2013年6月因串谋欺诈被定罪,判监12个月.被告在内地产子后,于今年10月25日试图再入境香港时被捕.于警诫下被告承认与一名香港男子“假结婚”以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

32岁的被告于2012年9月与一名香港男子在香港结婚,其后以内地“单非”孕妇身份成功从一间私家医院取得2013年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当被告于2013年1月试图入境香港产子时,鉴于对被告与其港人丈夫的婚姻真确性存疑,入境处遂拒绝被告入境,并跟进调查。其后入境处拘捕与被告结婚的香港男子,他承认与被告“假结婚”,并于2013年6月因串谋欺诈被定罪,判监12个月。

被告在内地产子后,于今年10月25日试图再入境香港时被捕。于警诫下被告承认与一名香港男子“假结婚”以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在香港分娩。被告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共判监12个月。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试图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另一方面采取有力的执法行动,以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及教唆者。

发言人警告,串谋欺诈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最高可处监禁14年。此外,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