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德隆集团所累 深圳明思克航母世界破产(图)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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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明思克号航母破产.据破产清算组出具的报告显示,当年(1998年)"德隆"集团花费500万美元买下的明思克号航母,

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明思克号航母破产。据破产清算组出具的报告显示,当年(1998年)“德隆”集团花费500万美元买下的明思克号航母,如今价值2.4亿元。据“明思克”负责人介绍,航母世界本身目前赢利状况良好,每年各项收入上亿元,利润达到5000余万元,如果给“明思克”时间,还债没有问题。

昨天,“明思克”老总刘晓疆仍表示,明思克经营正常。但由于受资本方“德隆”所累,各方竞相争夺原“德隆”名下优良资产,不知“明思克”能否逃脱破产的厄运?

包括8大银行和一名自然人在内的9名债权人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庭签收了法院宣告“明思克”破产的民事裁定,并听取了清算组关于“明思克”财产以及债权债务情况的报告,根据财产处理方案的报告,“明思克”财产将被评估、拍卖用来收回资金还债。

缘起:银行申请判“明思克”破产

2003年9月23日,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与“明思克”签订2亿元贷款借款合同,“明思克”以航母及其收益作为抵押担保。此后“明思克”仅归还少量贷款,中信银行为此向广州海事法院状告“明思克”,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明思克”立即偿还所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5亿元,并判决中信银行对“明思克”的相关质押、抵押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审判决后,“明思克”公司不服并上诉至广东省高院,这意味着二审一旦“明思克”败诉,则航母世界收益以及航母本身将用来还债,航母世界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将落空。之后,建设银行深圳支行与深圳发展银行盐田支行向法院申请判决“明思克”破产。

清算组一位工作人员称,“明思克”公司经营时限是从1998年12月至2008年12月,导致公司提前走向破产的原因有多种。

其一,“明思克”公司从成立起,经营手法就比较单一,平时收入寥寥,主要是靠每年的五一黄金周和“十一”黄金周等假日的收入,仅维持基本开支,加上偿还贷款及利息等,就要亏本经营。

其二,目前国内整个旅游市场基本饱和,而且竞争激烈;随着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和经营场地的问题,“明思克”公司很难拿出好的对策应对。

其三,“明思克”公司组建初期曾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商业银行等8家银行贷款共计7亿余元,但其中约3亿元的巨款并没有投入到经营上,而是又转借给了外地的公司,由于放贷时缺乏担保等合法的手段,现在如通过法律手段索要已经不太可能。

法院:“明思克”资不抵债1.9亿

昨日,“明思克”的9名债权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签收由深圳中院于2月25日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的破产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明思克”公司成立后经营正常,赢利状况较好,但因受资本方贷款和担保影响,承担巨额银行债务。

据审计显示,“明思克”负债总额逾8.67亿元。法院查明,截至去年11月11日,“明思克”的资产总额为6.7亿元,资不抵债逾1.9亿元。“明思克”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而且其既不申请和解,也不提供担保,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为此法院裁定宣告“明思克”破产,并由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接管。

和解:“明思克”命运或出现转机

昨天,多数债权人不同意清算组提出的评估、拍卖“明思克”财产进行偿债的方案,被指定为债权人会议***的深圳发展银行代表首先提出要与“明思克”和解,并希望法院考虑“德隆系”正在进行重组,不要处理“明思克”财产用来还债。多数债权人表示要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该破产案,“明思克”现任总经理刘晓疆更当场表示,作为“明思克”的托管方,华融公司已提出要求“明思克”同意和解。

为此,清算组的财产处理方案被暂时搁置,法院决定暂缓处理“明思克”财产,并要求债务人在一周内拿出和解方案,提交法院和债权人会议。(记者李少华摄影报道)(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