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旅游发展基金:为什么中国人每次出国都得掏这笔钱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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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国庆长假已经结束,在过去这八天,国内知名景点大多数人满为患,除了在国内玩的,还有不少人选择境外游,而这些游客也许并不知道,自己的每张机票中,已经缴纳了20元的旅游发展基金."你知道出国的机票里要交90块钱的民航发展基金吗?""不知道.""你知道这90块里,有20元是旅游发展基金吗?""不知道."不知道,是大多数人对这类基金的全部认知.他们肯定知道机场建设费,但却不知道旅游发展基金.所谓"旅游发展基金",据称

国庆长假已经结束,在过去这八天,国内知名景点大多数人满为患,除了在国内玩的,还有不少人选择境外游,而这些游客也许并不知道,自己的每张机票中,已经缴纳了20元的旅游发展基金。

“你知道出国的机票里要交90块钱的民航发展基金吗?”“不知道。”

“你知道这90块里,有20元是旅游发展基金吗?”“不知道。”

不知道,是大多数人对这类基金的全部认知。他们肯定知道机场建设费,但却不知道旅游发展基金。

所谓“旅游发展基金”,据称是用于对国外的宣传,推广中国的旅游资源。至于为什么要在出国的机票里收这笔钱,有关部门的解释是:“出国的人呢,应该说都是经济实力比较强的。适当的收一点儿费是能够承受的。”

能出国旅游的人,经济实力确实相对强一些,20元也不算多,但政府类基金的收费逻辑,肯定不是“谁钱多收谁”。尤其很多出国旅游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交了这笔钱。

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显示这笔钱共有2亿左右。但这还不是全部。因为根据财政部的说法,给国家旅游局的只是一部分钱。还有一部分钱,作为专项基金,转移到地方去了。具体有多少呢?2016年的数据,有关部门并没有公布,只公布了一个预算数,2016年旅游发展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1.8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37亿,增长13%。

我国出境游的人次,每年都在增长,在2015年时,中国就已坐稳最大出境游客来源国的宝座。由于旅游发展基金是在出国机票中抽取20元,可以预见这笔基金每年都在保持增长。

按照旅游局的说法,这笔钱主要是用于对国外宣传中国的旅游资源,所以是对出国游客收取,似乎这个逻辑还有点道理,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今年1月发布的一份文件中,有关部门指出,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厕所建设的支持。两年来(2015年和2016年),旅游发展基金共投入10.435亿元用于厕所建设。通报表扬101个厕所革命先进市。召开大型企业投身厕所革命座谈会。

另外,还有一部分钱用于发展“红色旅游”,比如建立“中俄红色旅游基地”,强化红色旅游扶贫功能,着力推动大别山区、中央苏区、陕甘边区等区域合作,支持老区经济发展。

厕所,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同时也是反映社会服务、旅游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国内旅游景区的厕所,有的很干净,有的不堪入目,不忍踏入,进行“厕所革命”是有必要的,但问题是,修建厕所的费用,就应该由出国游客承担吗?提高厕所水平,本可以由国家财政支持,由全体纳税人负担,有什么理由就一定要盯着出国游客呢?

由于旅游发展基金被分散到地方,用作厕所革命和红色旅游,而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程度又很低,所以旅游发展基金的整体透明度很低,不清楚具体用途,也很难产生有效监管。

如果你现在坐飞机出国,那么就要交90元的民航发展基金,然后从中提取20元旅游发展基金。可以说,民航发展基金是旅游发展基金的“母体”。

然而,这个母体自身就有不小问题。民航发展基金的前身是机场建设费。1992年温州永强机场以非国家投资为由,开始征收机场建设费,随后国内机场陆续开征机场建设费。2012年,机场建设费终于取消,但却换了个民航发展基金的“马甲”。

民航发展基金的收取、使用、监督等细则,由财政部于2012年3月下发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作出规定。该《办法》称,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

但是,《立法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就“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事项的部分立法权,需全国人大(或常委会)的明确决定进行授权。但目前并没有这种授权。

民航发展基金若被取消,对旅客来说,降低了航空出行成本,较大可能刺激航空出行需求。对机场来说。减少机场热下盲目建设的可能性,有助于市场化的压力体制在机场内部推行。对政府来说,减少公共资金的监管业务,也避免发生资金二次分配效率较低的问题。

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收取的民航发展基金,又续期了。

如果民航发展基金的收取本身存在很大争议,那么附庸其上的旅游发展基金,还有充足理由继续收取吗?

2016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9%。所谓政府性基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它在我国是仅次于税收的第二大财政收入来源。

全国政府性基金每年3月31日之前,都要公布目录。从目录看,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依据大多是一个部门规章或者一个部委文件,也就是“自我授权”,这可能会是未来财税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

今年3月,财政部部长肖捷指出,财政部在减费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包括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基金;二是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为例,已经征收了50多年,包括工业用电、工业用水、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自来水、民用照明用电、电话、煤气、轮渡等9项附加。例如在居民生活电价中,普遍有1分至2分钱不等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费。

不要小看这个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在2015年时,收入就已经达到295.52亿元。与改革中已明确的税收法定相比,收费法定还没有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不过,像今年4月1日取消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就开了一个很好的头。

一旦某一项基金形成了稳定收入之后,它会成为一个部门或者是某项工作的资金来源。只要这个部门还继续存在,只要这个工作还继续要做,那么取消它的阻力就会体现出来。

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都面临了改革中的阻碍。以旅游发展基金为例,有了这笔钱,旅游部门可以随意支配,自我改革的动力比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