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交通护栏被拘 餐馆老板嫌护栏影响生意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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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武昌区交通大队民警唐晟.王钧巡查发现,武昌区惠民路的一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多次被人擅自拆开.不少骑着电动车的市民为了方便,从缺口处穿行,甚至还有行人从缺口横穿马路,十分危险.然而,每次武昌区交通大队工作人员在修复之后,第二天又会被人打开.经过调查,擅自拆除隔离护栏的正是路边一餐馆的柯某.通过监控发现,当日11时许,柯某从路边餐馆内出来,在事发地左右徘徊.几分钟以后,柯某徒手将门前道路上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拉开了一个大口子.3月9日,民警将柯某传唤至武昌区交通大队进行进一

近日,武昌区交通大队民警唐晟、王钧巡查发现,武昌区惠民路的一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多次被人擅自拆开。不少骑着电动车的市民为了方便,从缺口处穿行,甚至还有行人从缺口横穿马路,十分危险。然而,每次武昌区交通大队工作人员在修复之后,第二天又会被人打开。经过调查,擅自拆除隔离护栏的正是路边一餐馆的柯某。

通过监控发现,当日11时许,柯某从路边餐馆内出来,在事发地左右徘徊。几分钟以后,柯某徒手将门前道路上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拉开了一个大口子。3月9日,民警将柯某传唤至武昌区交通大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询问,柯某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柯某交代,他在惠民路的一餐馆工作,近期生意不好,认为是隔离护栏让人通行不便,影响了餐馆生意,就打起了拆除隔离护栏的歪脑筋。

他想,隔离护栏拆除了,就会有人贪图方便,从缺口过马路来店里吃饭,并且顾客可从缺口将车停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3月9日,柯某因故意移动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130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在道路设置交通隔离护栏是为了规范交通秩序,提高通车率,减少事故率,确保行人安全。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