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审现场刘鑫终于出庭作证 解释“门锁了”并否认给江歌递刀

12月13日下午的庭审中,刘鑫首次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此次她是被安排在东京地方裁判所的一件房间内,以视频的方式作证。在她作证期间,陈世峰不动声色,看向前方,没有特别的表现。
而江歌妈妈一直在做笔记。刘鑫作证期间一直在哭泣,但说话声音很清楚。其作证的视频只有法官和检方电脑屏幕能看到,其他人包括陈世峰和江歌妈妈以及旁听的人都看不见画面,只能听到声音。
据悉,刘鑫出庭作证时,再次叙述事发当天情形:
警方接警报告里写着“门锁了,不要骂了!”刘鑫说是“怎么门锁了,不要闹了!”并说,怎么在接通电话前,警方没录上。 刘鑫进屋换裤子,还没换完就听到尖叫,然后提着裤子到门口。试着开门,开了一条缝,20厘米左右,又被很大的力量推回。 刘鑫否认递出水果刀,称家里只有两把菜刀,没有水果刀(案发凶器)。

以下是警方公布刘鑫第一次报警录音内容
12月12日,江歌案庭审第二天。检方播放了刘鑫报警的电话录音。(括号内为警方)
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警视厅110。)
对不起!救命!
中野、中野、中野、5丁目、20号、大内公寓201,快点来!
(等一下,你冷静点。中野5丁目20号的多少?)
20号,20号。
(20号的多少号?)
6,6。
(慢点说)
啊,啊,6丁目,6丁目,2,20号,大内公寓。
(你叫什么名字)
刘鑫。快点!我姓刘。
(等等,小刘,发生了什么?你冷静地说。发生了什么?)
等一下,有人,说话
(你房间的门锁了吗?门是锁着的吗?)
是的,锁着。但我姐姐???
(那就没事,你冷静点,警察已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