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把熊当狗养3年 涉嫌非法驯养野生动物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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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3年前云南丽江一名男子从山里带回一只黑色"小狗",男子一家待其如同家人,精心喂养,没想到黑色"小狗"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近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将黑熊没收,并移交给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2015年4月,永胜期纳的养殖户杨某某与同村的两位村民一起到街西村委会的大火山后山去捡菌子,途径老鸦箐(地名)的一个小沟,忽闻箐沟里有啼哭声,像是小奶狗在哼叫,几人循声找去,果然发现一只黑色的"小奶狗"趴在沟边."一看就是刚出生不久,爪子都是粉

3年前云南丽江一名男子从山里带回一只黑色“小狗”,男子一家待其如同家人,精心喂养,没想到黑色“小狗”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近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将黑熊没收,并移交给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

2015年4月,永胜期纳的养殖户杨某某与同村的两位村民一起到街西村委会的大火山后山去捡菌子,途径老鸦箐(地名)的一个小沟,忽闻箐沟里有啼哭声,像是小奶狗在哼叫,几人循声找去,果然发现一只黑色的“小奶狗”趴在沟边。

“一看就是刚出生不久,爪子都是粉嫩粉嫩的,眼睛才睁开。”杨某某回忆说,也分不清到底是狗还是什么,以为过一会它的母亲会回来找它,就继续捡菌子去了。

可当他们再次经过时,“小奶狗”依然在沟边,呼吸又深又重,感觉快不行了。杨某某心生怜悯,用装菌子的箩筐将它带回家中。

家人看到这软萌萌的小生灵也甚是喜欢,大家给它起名叫“憨憨”,从此“憨憨”成了家里的一员,就放养在院子里。

“憨憨”是母的,除了胸口的一点白毛,其它地方全是发亮的黑毛。“‘憨憨’小时候特别乖巧、特别可爱,有段时间我和妻子睡觉都是抱着它一起,家里的小孩也很喜欢和它玩。”杨某某说。

“这狗怎么越看越像熊呢?”

“憨憨”幼崽时,吃麦乳精、牛奶等喂养,等它慢慢长大,杨家开始喂它火腿肠、玉米面等。但“憨憨”半岁时,变得特别能吃,一顿能吃两罐奶粉!

“憨憨”胸口有一撮白毛,幼时还以为是寻常花纹,但半岁之后,白毛的形状也越来越像V字领,就像动画片里的熊大熊二。

杨某某80多岁的老父亲发现不对劲:“这狗怎么越看越像熊呢?以前山里见过……”这时的杨某某才意识到“憨憨”可能是一只熊。

于是,“憨憨”七八个月大的时候,杨某某就加强了看管措施,家里没有人时就用铁链将它栓在院里树上,有人在家时再解开铁链,让熊在家里的院子里玩耍。

到了2017年中旬的时候,杨某某在新闻报道上看到了一些丽江熊伤人的事件,就用钢筋做了一个笼子,把熊关了起来。

如今,熊的体重已经达到了近80公斤、高度1.7米。

在饲养期间,“憨憨”发情过一次,发情时脾气十分暴躁,但它从未伤害过任何人。“有时候还会和我撒娇粘人,把手放到它嘴边也不会咬,舔舔我和我玩闹,跟家里狗一样,也通人性。”

“我们把它当自己的姑娘来养!”

杨某某是搞养殖业的,但当他知道憨憨是保护动物时,却没有第一时间上交给相关部门,而是选择自己饲养。

“我们是把她当自己的姑娘来养,不是为了卖钱!我知道私下养熊不对,但真的是养出了感情,生怕交出去之后,她生活得不如现在好。”杨某某哽咽着说。

养“憨憨”的成本不菲,心理压力也很大,但杨某某不忍心舍弃“憨憨”,于是“明知故犯”。

直到今年2月,这样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憨憨”被人发朋友圈

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今年2月23日,有网友在朋友圈发布了杨家养黑熊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消息后立即指令南片派出所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调查核实后,该局将信息上报至丽江市林业局,并聘请云南丽江丽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得知:“憨憨”是亚洲黑熊,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3条第1款之规定,属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3月6日,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永胜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南片派出所到杨某某家中讲解、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并对杨某某给予如下处罚:没收一头野生亚洲黑熊,交由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进行妥善饲养。

杨某某知道会有这一天,但是心中万分不舍,“我们知道自己错了,也理解和支持相关部门的工作,只是心里真的难受,‘憨憨’被带走时,我和老婆在屋里不忍心出门,两人在屋子里哭。”

“工作人员去到家里后,杨某某也非常配合我们的工作,且对熊没有伤害行为,并表示愿意将自己饲养的熊移交给相关部门。但由于这头熊从小在家中饲养长大,没有野外生存能力,所以我们也不考虑野外放生。一是担心熊没法生存;二是考虑到黑熊毕竟是猛兽动物,放归森林也存在伤人的风险。”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科长和珍笛介绍说,饲养野生动物必须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

“由于目前丽江市还没有专门收养野生动物的场所,所以‘憨憨’只能暂时被寄养在玉龙县鸣音乡丽江市唯一一家合法的野生动物养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