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二度胜诉SM公司 北京法院驳回韩方无理要求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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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月23日,黄子韬与SM的合约纠纷在北京法院有了最新进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驳回SM公司的上诉.此前,黄子韬因与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发行专辑被韩国SM公司以共同侵犯其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为由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为SM公司依据专属经纪合同要求黄子韬等承担侵权责任显为不妥,驳回了SM公司的起诉.败诉后,韩国SM方因不满一审判决再度提起上诉.近日,

2月23日,黄子韬与SM的合约纠纷在北京法院有了最新进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驳回SM公司的上诉。

此前,黄子韬因与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发行专辑被韩国SM公司以共同侵犯其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为由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为SM公司依据专属经纪合同要求黄子韬等承担侵权责任显为不妥,驳回了SM公司的起诉。败诉后,韩国SM方因不满一审判决再度提起上诉。近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于2月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我国审判制度采用“二审终审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二审判决后除非败诉方可提出足够、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二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才可申请再审。此次判决结果与此前上海市第一人民法院就SM公司起诉黄子韬及某食品销售企业代言行为一案的判决逻辑相同,一系列判决共同为艺人与原经纪公司解约后的正常工作及相关市场经济主体的正常商业合作提供了稳定的法律基础。

不过,黄子韬微博即将满2000万粉丝,众多粉丝早就期待着2000万福利了。结果,黄子韬在2月23日晚上突然宣布2000万福利就是不玩儿微博了,震惊的粉丝完全笑不出来一片哭嚎着不要离开微博。随后,黄子韬编辑微博表示:

看到编辑后的版本,粉丝们反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