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童多次强奸蹂躏幼女 法官却这样判

2017-09-0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去年7月,新州悉尼发生了一件令人心痛的事件:两名在校12岁的男孩,强奸了一名年仅6岁的小女孩!法庭文件显示,去年7月24日及8月16日,小女孩分别在学校的厕所里,遭受了两次侵害!具体时间发生在上午8点到下午4点之间.其中一名男孩被控在不同场合两次强暴女童,并伙同另一名12岁男孩三次猥亵袭击女孩.另一名男孩也将面临强奸和威胁指控.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近日有关两名男孩的相关起诉被撤销,在聆讯上,法官勒令警方支付诉讼费用,分别支付11315澳元.9746澳元,共计两万澳元!法官表示,根据普通法,14岁

去年7月,新州悉尼发生了一件令人心痛的事件:两名在校12岁的男孩,强奸了一名年仅6岁的小女孩!

法庭文件显示,去年7月24日及8月16日,小女孩分别在学校的厕所里,遭受了两次侵害!具体时间发生在上午8点到下午4点之间。

其中一名男孩被控在不同场合两次强暴女童,并伙同另一名12岁男孩三次猥亵袭击女孩。另一名男孩也将面临强奸和威胁指控。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近日有关两名男孩的相关起诉被撤销,在聆讯上,法官勒令警方支付诉讼费用,分别支付11315澳元、9746澳元,共计两万澳元!

法官表示,根据普通法,14岁以下儿童被认为缺乏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这一概念在法律上被称为‘doli incapax’,也就是说不应负责!

除非,检方提供证据证明男孩是知道自己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而不是淘气顽皮的行为。

另外,新州警方需要在10月17日之前支付两名男孩的诉讼费用!

而之前同样是发生在澳洲的一起儿童强奸案,最终也以被判无罪收场。

2010年,昆州一名父亲被控性侵女儿,当时女儿只有10岁,性侵行为持续4年之久,期间还几次用钱贿赂女儿不要向别人提及此事。虽然这位父亲被判入狱两年半。

但在上诉审判中,法官表示警员此前的问话对被询问者有所误导,法官称:“这位年龄仅为15岁的受害者,在接受审问时对于审问者的要求有所混淆,其所提供的证词出现差误,且出现证据前后不一的现象。”

因此,法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还有在2015年,一名13岁的瑞典女孩被性侵,27岁的强奸犯却也被判无罪!

原因竟是法庭认为受害者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使人无法正确判断她的年龄。而后这名女孩已经对该判决提起上诉,但被赶出法庭!

以及今年发生在墨西哥的一起强奸案,一名女学生被4名男子绑架并性侵。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法院将其中一名罪犯无罪释放!原因竟是因为他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得到任何享受”。

负责这起案件的法官冈萨雷斯这样解释道:“虽然这名罪犯触摸了被害人的胸部,还用手指插入她的下体,但他并没有进一步的意图,过程中也没觉得享受。因此他的行为只能算是摩擦,而非强奸。”

最后,澳特慢想问,那两位12岁的小男孩由于未成年得到了法律的保护,那那位6岁的小女孩呢,谁来保护她?还有那些由于各种各样原因,施暴者最后逍遥法外的,难道受害者就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