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逼妻子情人离婚娶自己老婆 对方自杀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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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吴堡男子高某发现妻子与男子丁某有不正当关系,高某几次找对方,随后又跑到对方的办公室讨说法,要10万元解决,否则向纪检部门告发.不想,压力之下,丁某失去联系,几天后尸体被发现.日前,吴堡法院判决,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5000元罚款.2015年8月14日下午,因为一分钱也没有收到,高某再次来到丁某办公室,向丁某索要现金,并将办公室水杯损坏,后丁某单位领导向丁某了解情况,丁某来后没说几句便走了,当晚失去联系.2015年8月17日,丁某日常驾驶的大众牌轿车在吴堡县沿黄公路林业局苗圃下

吴堡男子高某发现妻子与男子丁某有不正当关系,高某几次找对方,随后又跑到对方的办公室讨说法,要10万元解决,否则向纪检部门告发。不想,压力之下,丁某失去联系,几天后尸体被发现。日前,吴堡法院判决,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5000元罚款。2015年8月14日下午,因为一分钱也没有收到,高某再次来到丁某办公室,向丁某索要现金,并将办公室水杯损坏,后丁某单位领导向丁某了解情况,丁某来后没说几句便走了,当晚失去联系。

2015年8月17日,丁某日常驾驶的大众牌轿车在吴堡县沿黄公路林业局苗圃下的黄河滩上被人发现,8月19日,在吴堡县境辛舍窠村附近的黄河中打捞出一具尸体,经确认,死者系丁某。警方调查,排除丁某他杀可能。法院查明,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揭发他人隐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要挟、威胁的方法,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高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被害人死亡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法院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从结论上来看,这男的也悲催,自己被绿了,自己还要坐牢。其实拿到稿件的时候光看这标题⋯我就读了好几遍才明白。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与古代不同,通奸不犯法,现代国家都这样。不管是老婆还是老公与人偷情,在法律上只能对自己的老婆或老公提出要求,比如离婚,比如离婚时要求对方少分财产等。而不能对她/他偷情的对象提出要求。包括原配当街暴打小三,都是违法行为。但是,偷情是不道德行为,一般不闹出大事儿,派出所公安局是不会管的。偷情双方也会迫于道德压力,忍气吞声。不过,一旦诉诸法律,就是另外一回事。相信更多的人是更愿意看到的是有法而无实例吧,最后,祝世界和平。